更新时间:2022-02-23 11:09
荀子处在大一统帝国形成的前夜,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面前,荀子开创性的将儒法两家的思想进行结合,他一方面继承了孔孟的儒家传统德治思想,另一方面,在面对法家的强势,荀子充分的吸收了法家的理论,并将法家的法与儒家的礼进行融合,开创了礼法融合的先河。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法系之一,它的一些理论至今还发挥中作用,因此,中国要走出一条真正适合自己的法治化道路,在吸收西方现今法治理念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而礼与法的结合正是中华法系最大的特点所在。
孔子。
作为礼法结合的滥觞,对荀子的礼法思想进行解析,能够帮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核心理念有个大致的了解。本文正是本着这样的目的,试图通过荀子,解析中华法系礼法融合的源起。 本文的正文部分共分为四部分。
通过对荀子礼与法的分述,明确了礼与法并非是不能兼容的,因此为荀子的礼法结合思想打下了基础,而这正是本文第四部分要论述的内容。本文第四部分在论述了礼法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论述了荀子礼法结合的模式,即礼高于法,法以礼为原则,礼法统于的圣人之治。
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既是全方位的 ,又是深层次的。从秦汉至明清 ,无论朝代如何更递 ,中国社会的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都处于一种超稳定的状态。这种社会的超稳定系统的存在不得不归结为作为宗教精神般的儒家思想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土壤之中。它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格和心理内核 ,另一方面也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 ,必须从儒家着手。要领会中国古代刑法的基本精神 ,追根溯源 ,只有在先秦儒家大师那里才能真正找到答案。这也便是本文写作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