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冲突的功能

更新时间:2021-07-03 18:03

《社会冲突的功能》是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编著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56年。

内容简介

《社会冲突的功能》主要对社会冲突理论进行了讨论,这一理论主要是从齐美尔的理论中提炼出的一些基本命题,并与其它理论或经验研究成果相联系,扩展了这些命题的应用范围。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科塞于1948年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班,其间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任教。1954年,科塞获得了哥大的学位,两年后以学位论文为基础的同名著作《社会冲突的功能》出版,该书写作的目的是修正注重整合和秩序的理论倾向,赋与社会冲突以积极的社会学意义。该书也是为阐明“社会冲突”的概念、并检验这一概念在实证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而做的尝试。

作品思想

冲突的含义

科塞认为可以将冲突看作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伤害对方。科塞指出冲突的根源在于不平等社会中的被统治者成员对现存分配制度的合法性表示怀疑。科塞在书中区分了冲突行为和敌对情绪。他认为现实中的冲突不一定带有或带来敌对情绪,同时,敌对情绪也不等于现实冲突。前者是内在的心理活动,后者是外在的行为表现。科塞认为,一个团体中成员间的关系越密切,投入的感情越多,则越不允许敌对情绪公开表现出来。相反,在次级组织中,敌对情绪的表达要自由一些。而一种敌对情绪被外界限制未转化为公开的冲突,并不说明它本身不存在了,对于组织而言,它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一旦爆发出来,其剧烈度将远远高于最初。科塞认为,没有公开的冲突并非一个稳定、和谐社会的标志,敌对情绪的公开化是一个社会具有活力的标志。

社会冲突的功能的评判尺度

科塞指出,社会冲突是否有利于内部适应,取决于是在什么问题上发生冲突,以及冲突发生的社会结构,即冲突的问题和社会结构是社会冲突功能的评判尺度。根据冲突问题的性质,科塞区分出两种社会冲突:一种是只针对边缘的支节的手段性问题的冲突,另一种是针对社会核心价值的冲突。前者往往对现存社会结构具有积极的功能,可以促成结构的完善,而后者对社会结构则具有反功能,往往导致结构的解体。作者举例说,在婚姻关系中,关于是否要孩子的冲突比在分配家庭预算方面的冲突对婚姻关系的维持威胁更大。科塞同时又区分了两种社会结构:刚性体系和灵活体系。在结构松散的灵活体系中,允许非实质的建设性的冲突频繁出现,从而避免了危害群体核心价值的破坏性冲突的发生,故而冲突具有正功能。但是,在一个对冲突根本没有或有但不够充分的容和制度化的社会结构里,冲突易于导致机能失调。冲突导致的分裂的威胁的强度和对社会体系的公认基础的破坏程度,与这个社会结构的僵化程度有关。威肋社会结构内部平衡的不是这样的冲突,而是这种僵化本身。这种僵化使得敌意能够积累起来,一旦冲突爆发,这种积累的敌意就会集中到一条导致的主线上。但它仅满足成员发泄不满情绪的需要,无助于社会结构的改善和矛盾根源的解决。

社会冲突的功能

该书的主题在于论述社会冲突的功能,作者认为社会冲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群体之间的冲突有助于群体内的凝聚与整合

首先,群体之间的冲突有助于地位相同的人形成自己有共同利益的、有自我意识的群体组织,并维持和加强它的周围其它群体之间的界限。与外部群体所进行的冲突使一个群体内部的成员受到相同的威胁,使群体成员更加意识到相互之间的同一性和依赖性,从而增强群体的内部团结。当然,只有当外部冲突发生时群体内部存在着价值和利益致,外部威胁被认为是对整个群体的威胁时,外部冲突才对群体内部有着某种整合而不是瓦解的影响。

群体之间的冲突对群体内部成员间统一的增强作用,还表现在群体间的冲突将迫使各个群体用各种方式“净化”自己的成份,以清除异已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统一性。当然,各种群体容忍或清除异已的程度也是互不相同的。对于规模较大,成员众多,成员个人对群体的参与程度较小的群体来说,由于个别人的动摇和变节对整个群体所构成的威胁很小,因此对内部的分歧或异端有较高程度的容忍,对异已的清除会不那么严格。但对于规模较小、成员较少,每个人对群体都高度参与的群体来说,情况就不同了。由于外部冲突对于群体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于许多群众来说,外部冲突的停止或对敌人的胜利并不总是好事。为了维持和增强群体团结,他们(或群体的领袖)必须不断地诱发外部冲突。此外,为了促进群体内内部的团结,外部冲突并不一定要真正出现,虚构出的外部敌人同样能达到这种效果。当一个群体受到打击或遇到意外增加的外部危险时,“寻找敌人”的行动往往转向群体的内部。被寻找的内部敌人可能与被寻找的外部敌人一样是实际存在的,但也可能仅仅是虚构的,以便通过对他的共同敌视来实现群体所迫切需要的团结。

外部冲突在促进群体内部的统一与团结时,有时(如现代战争时期)会促进群体内部权力的集中化,以合群体成员的行动协调一致和明确果敢。那么,这种权力的集中化倾向会不会导致专制集权的出现呢?科塞认为,这首先要看冲突发生时群体内部凝聚力的高低等情况而定。其次,还要看掌权者的力量以及成员是否有可能选择脱离群体的方式。一般说来,脱离一个自愿形成的组织是比较容易的,但要脱离一个国家则不那么容易。如果此时掌权者力量强大,专制就可能发生。反之,凝聚力极低的群体在外部威胁下,就可能逐渐分裂和瓦解。

群体内部冲突也有助于群体内部的凝聚和整合

群体内部的冲突对于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与统一,是否也同样具有这样积极的作用呢?科塞的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群体内部一定条件下的某些冲突有助于“排泄”社会关系中积累起来的紧张情绪和敌意,以防止这些敌意情绪事例压到一旦爆发就将瓦解整个群体的程度,从而起到一种保护群体存在和维持的“安全阀”制度的作用。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安全阀”制度。一种类型是在不破坏群体内关系的前提下,允许针对原初对象的敌意或冲突,在人类社会所认可的手段或限度以内表达或表现出来,如决斗制度、象征性复仇制度等。另一种类型则是设置一些替代目标,使已经产生的敌意不是针对着原初对象,而是对着替代对象表达出去。例如巫术制度,以及现代社会中允许政治笑话流传、允许讽刺性艺术存在的制度和体育竞赛等。科塞指出,前一种类型的“安全阀”制度对维护社会关系所具有的正功能较大。与“安全阀”制度的两种类型相呼应,冲突也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现实性的冲突,另一种是非现实性的冲突。现实性冲突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冲突,它只是人们为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非现实性冲突则是以表达敌对情绪、发泄不满本身为目的的。现实性冲突总是指向确定的冲突对象,非现实性冲突则没有确定的对象,前述第一种“安全阀”制度大概适用于现实性冲突,第二种“安全阀”制度则可能适用于非现实性冲突。现实性冲突由于不回避冲突的真实根源,那么一旦解决而不是压抑,那么就有助于社会关系的长久维护。而非现实性冲突由于转移了冲突的原初对象,回避冲突的现实根源,因而即使允许它存在,也只能是暂时缓和一下冲突者的紧张情绪,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产生冲突的根源本身。因此,它对维护社会关系的正面效果也是暂时的。

其次,一定程度上的冲突有助于不断消除成员之间非基本利益方面的分歧,使成员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协调一致,更为稳固。如果人们感到这种关系并不稳固,害怕冲突会瓦解这种关系,那么他们就会抑制冲突。但这种抑制的结果往往是阻塞了双方沟通和消除分歧的渠道,导致敌意和分歧的积累,一旦最终爆发冲突,就可能破坏关系的存在。 只不过当关系相对稳固的时候,人们认为冲突不具有危险性,冲突才可能发生。同时,这种由细小分歧引起的冲突能使分歧经营获得解决,从而进一步加强冲突双方的协调和一致,使他们的关系更为稳固。因此,科塞认为,没有冲突不能作为关系稳定和牢固的标志。

再次,多重交错的局部冲突实际上有助于社会的稳定性。如果人们在基本原则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产生了冲突,那就可能导致群体的分裂或瓦解。但如果在一个群体中,个人与多种更小的群体相关联,具有多重身份,个人之间或更小的群体之间发生的冲突就可能是分散和交叉的,分歧就不会和沿着唯一的裂线发生,而会沿着多重交叉的裂网发生。这种多重交叉的裂网,实际上分散了社会内部的敌意和危险。

冲突有助于群际关系的整合

科塞认为,群体之间的冲突有助于群际关系的整合。

首先,冲突能起一种激发器的作用,使冲突各方结合在一起。通过冲突,原来没有任何联系的双方现在走到一起,这就奠定了开始其它形式相互联系的基础。起初是敌意的互动常常导致后来友好的互动,冲突成为一种检验和了解陌生人的手段。正所谓不打不成交。冲突还倾向于产生支配它自身行为的规则和规范,并约束解决冲突的斗争形式。最后,冲突还激发起人们对已潜伏着的规范和规则的自觉意识。如果没有冲突,这些规则也许一直被遗忘或未被人们意识到。通过冲突,唤醒了冲突各方对支配他们行为的规范需求的自觉意识,使对抗者认识到他们属于同一道德世界。

其次,冲突有助于对抗双方的组织以及一种公共组织的建立。再次,冲突有助于在对抗各方之间建立并保持力量的平衡,从而有助于社会的巩固和维持。最有效的抑制冲突的力量就是对各自力量的显示,和解只有在各方意识到彼此的相对实力的时候才能可能。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各方相对实力的了解通常只有经过冲突才能达到。因此,冲突确实是社会的一种平衡机制。最后,冲突还通过创始联合和聪明的形式,把更多的个人或团体结合到一个群体中来。 当几个人或几个群体面临共同的对手或具有共同利益时,他们就可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暂时的却是相对统一和协调的联盟。通过这种联盟,把更多的个人与团体与公共生活领域联系起来,从而扩大了社会联系的范围,加强了社会联系的程度。

科塞认为冲突对社会统一和稳定、平衡和整合并不一定是坏事,冲突并不是社会的“病态”现象,在社会内部成员存在着基本利益、基本原则一致性的情况下,冲突的存在不但不会破坏而且还会促进社会的统一,稳定、平衡、整合。相反,如果把任何冲突都视为坏事,掩盖和压抑冲突,反而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险。

作品影响

《社会冲突的功能》的重要意义是提出了社会冲突的功能,并由此而奠定了功能冲突的理论基础。

20世纪60年代,《社会冲突的功能》被翻译成六、七个国家的文字,成为社会学专业的必读书。

出版信息

首版信息

1956年,《社会冲突的功能》于纽约首次出版。

中文译本

作者简介

刘易斯·科塞,美国社会学家,1913年出生于德国柏林一个犹太富商家庭,1941年移居美国,1954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此后曾在芝加哥大学和布兰代大学任教。1960年起任纽约州大学石溪分校社会学教授,1975年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科塞的主要著作有:《社会冲突的功能》(1956年)、《社会冲突研究续篇》(1967年)、《社会学思想大师》(1977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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