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

更新时间:2022-07-26 19:11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和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工作督导对象

社会工作督导的主要对象有四种:一是新进入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者;二是服务年限较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三是在社会服务机构实习的学生;四是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

督导类型

1 师徒式督导trtorial supervision。督导者扮演师傅的角色,提供教育训练。师徒式督导强调学习过程,焦点集中于一般议题目,而从专业的角度看,被督导者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

2 训练式督导training supervision。被督导者被认为是学生或受教育者,在具体实务服务中,督导者负责部分工作。训练式督导同师徒式督导较为一致的是也强调学习过程,焦点集中在一般议题上,但在专业方面,督导者承担更多责任。

3 管理式督导managerial wupervision。督导者是被督导者的上级或主管,具有“上司与下属”的关系。管理式督导强调的是实务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焦点集中于特殊议题,从专业的角度看,督导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4 咨询式督导supervision。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及其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和责任,是纯粹的咨询角色。咨询式督导同管理式督导较为一致的是强调实务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焦点集中在特殊议题上。但从专业的角度看,被督导者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也就是说被督导者根据实务工作的要求,主动寻求帮助和支持更为重要。

督导的功能

社会工作督导具有三大功能,即行政的功能、教育的功能和支持的功能。所谓行政的功能,要求督导者在被督导者的招募与选择、被督导者的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与分配、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所谓教育的功能,要求督导对被督导者完成任务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给予指导,协助被督导者达成专业上的发展;所谓支持的功能,是要求督导者向被督导者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促使被督导者感到自我的重要性与价值感,让被督导者能轻松面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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