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8 11:05
社区医疗(community care)范围是指一般的医疗保健,即病人在转诊到医院或专科前的一些医疗,属于常见的初级医疗(primary care)。
我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20%的大城市,老百姓看病都集中在大医院,导致看病等待时间长,住院床位急缺。健全社区医疗网络,使群众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是解决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手段之一。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是比较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方式,社区医疗机构将成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等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
我国社区医疗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仅占卫生机构总数的2.98%,其卫生技术人员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52%。社区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状况也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社区医疗机构从设施、诊疗水平等客观条件上与大医院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社区医疗机构硬件匮乏、设备陈旧,甚至所处的外部环境太差影响了居民就诊信心,并且许多社区医疗机构业务单一、技术水平偏低,普遍缺乏全科医生和高级人才。
但是,社区医疗机构本身的作用以及当前我国社区医疗机构发展的现状,让我国不得不重视社区医疗的作用,特别是新医改政策更是将社区医疗放在了首要的位置,对于社区医疗的建设扶持力度逐步提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不论是首诊制还是转诊制的探索,都必须有过硬的医疗服务作后盾,当务之急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大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的宗旨和内容,让社区居民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惠和连续性服务的好处,并通过政策引导,逐渐转变居民的观念。
社区医疗(primary care)范围是指一般的医疗保健,即病人在转诊到医院或专科前的一些医疗。所以在一些国家,社区医疗又称为第一线医疗(first-line health care),而社区保健的医生通常称为全科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s,GP)。在美国,医学协会(Institute of Medicine)接受如下定义:
在大多数国家,社区医疗是病人首先求医之处,是以人群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也是提供连续医疗服务之处,包括治疗慢性病病人、老年病人,也即需家庭护理和姑息疗法的病人。在不同国家里,社区医疗也往往由不同医疗部门实施。如:
h 某些专科医生在“第一线”医疗部门工作,例如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儿科医生及美国的妇产科医生。
h 在德国,病人可直接到兼作全科医生的专科医生处就诊。
h 在英国、荷兰及越来越多的其他国家,所有的病人在获准到专科或医院就诊前,必须首先到全科医生处就诊。在这些国家,全科医生是专科医疗的“把关人”(gate keeper)。
(一)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推进城市卫生资源配置 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部分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逐步完善医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的资源配置比例,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对公立一级医院和部 分二级医院要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结构与功能改造,允许大、中型医疗 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等界限,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 人等社会力量多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 服务网络既包括提供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也包括为社区居民 提供专项服务的护理院(站)、诊所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社区卫生 服务网络的主体,原则上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求及区域卫生规划设置。其 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按照关于城 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可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鼓励部分国有 中、小型医疗机构转制为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实行国有民营。
(三)引入竞争机制,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具备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举办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精简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在确定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举办者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广大居民的意见。
(四)在卫生资源缺乏,且没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地区, 当地人民政府有责任按区域卫生规划及配备标准进行卫生资源调整,举办或委 托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五)根据居民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 与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对政府举办 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 施。在设区的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集中力量做好社区卫生服 务工作。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地社区预防保健 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预防保 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可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也 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 (八)各地人事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本地综合性医院的工资水 平合理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资总额,搞活内部分配,吸引优秀 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工作。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 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对 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延伸性服务收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主分配。 (九)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社区卫生服务项 目,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医院 和三级医院就诊自付的比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 转诊制度。 (十)在城市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须按规划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 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鼓励优惠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十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 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 (十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机 构向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 税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十三)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各地应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 完善促进社会力量支持、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优惠政策。
(十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面实行聘 用制,原有人员中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应予转岗。 (十五)推进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加强全科医师的规范化教育 培训,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加快正规化全科医师 和社区护士队伍的建设步伐。 (十六)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向社区流动。大、中型医 疗机构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安排本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工作,或利用业余时间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牌医生、护士为居民提 供服务。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退 休待遇不变。上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兼职的,应到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办理注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受理。
(十七)地(市)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运用规划手段促进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与发展。
(十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者必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向当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并进行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十九)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准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监管,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介组织并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经常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广大居民的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
(二十)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允许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性服务,延伸性服务的价格可予放开。对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和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急救药品目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可经销该目录内药品外,不得从事其他药品的购销活动。
(二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加快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 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配合,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 务的发展。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卫生、计划、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 障、建设、税务、物价、药品监管、中医药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建立检 查、督导和评估制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社区医疗的详细介绍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 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 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五) 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
(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关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将开展10类形式多样的优惠减免服务。
1、为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并提供健康咨询,定期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居民可凭个人身份证查阅个人健康档案。
2、特困、低保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实行“两免四减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减免50%。居民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审批表,市总工会核发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享受。
3、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
4、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免费享有康复训练服务,免费建立康复档案。
5、为社区确诊精神病人免费建立精神病康复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经市残联确认的贫困精神病人实施免费服药。
6、免费为辖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为产后42天以内的产妇免费进行三次访视。
7、为辖区0-7岁儿童免费提供免疫规划内11种疫苗接种服务(卡介苗、麻疹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流脑、白破、A群流脑、A+C群流脑、麻风腮疫苗)。
8、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每三年免费体检一次。老年人凭个人身份证享受。
9、从8月1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实施优惠供应,按国家核定的零售价下降30%左右,实施明码标价。
10、从9月1日起,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CR(数字X光摄片)、彩超检查以及呼吸机治疗比三级医院减免50%收费,全自动血生化检查比三级医院减免30%收费。
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基本医疗能力弱化
在人手、精力有限的情况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迫于考核压力,将大多数医务人员调往公共卫生服务岗位,逐渐弱化了基本医疗功能,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百姓不得不到大医院看病,让大医院人满为患。惠山区玉祁镇居民严仁民反映,百姓们在镇卫生院看病几十年了,以前阑尾炎开刀、生小孩等一般性的手术在镇医院做都不成问题。现改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医生常到家里量量血压、血糖也挺好的,但看病反而要去离家20多公里的市区医院,变得不方便了。在严仁民看来,偏远地区的居民更需要基本医疗服务。
调查显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基本医疗能力不足的问题。尤其在农村,部分由乡镇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基本医疗基础条件较好,但实施绩效工资后,因医疗风险、绩效激励不足等因素,机构和人员积极性受到影响,一些原来看的病不看了,手术类项目基本停止了。
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改革不同
2012年,市级医院看病人均支出比社区卫生机构高2.3倍,但市级医院的门诊量照样增长了94%,老百姓为啥不在“家门口”看病?更深层原因之一在于,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不同步。
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种竞争状态,而不是配合状态,这时病人流向大医院成为必然。管办分离架构下的公立医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补偿的经费只占医院支出的6%左右,因此主要靠收费卖药养活自己,趋利行为在所难免。因而公立医院难免地会利用自身拥有的优质医疗资源,与社区卫生机构争病人争市场,甚至利用大多数患者容易采信大医院医生意见的特点,通过小病大看、卖药提成、重复检查等手段进行创收,进一步加剧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感受。
医疗门户系统
随着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医院需要一个统一的信息门户平台。需要整合HIS、PACS、LIS、RIS等业务应用及协同办公、财务和人力资源等管理应用,提供了医院管理层、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和居民之间的信息互联,通过内容发布管理系统实现内、外网的一体化信息发布,让现有的信息、应用和业务系统发挥其最大作用。
社区居民
实现健康的长效管理与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
医务人员
大幅度提升工作绩效、提升服务满意度,提供优质的一对一服务,提供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电话咨询和家庭康复指导,提供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主的慢性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管理
实现区域内网格化与数据联动下,健康管理的协调、反馈、统筹、跟踪、预警、干预。不仅能满足实时的个性化双向信息交流要求,而且能够实现医疗资源计划管理,支持科学决策,体现以社区服务对象为核心开展协同医疗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