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8 22:20
社区青年汇是依托基层社区,在青年居住、工作聚集区域建设的,以青年城市融入培训、交友联谊、文体娱乐、教育培训、法律心理服务以及青年自组织发育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在青年身边的地域性活动平台和团组织主导的区域性基层青年组织。
团市委按照“青年身边、组织终端”的思路探索社区青年汇建设,建立市级社区青年汇500家,覆盖全市各个区县。通过对辖区青年的服务,影响和带动了该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深化了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满足了辖区青年学习、娱乐、参与、成长等需求。
社区青年汇,是团组织在青年聚集的基层社区建立,立足青年的生活空间,以为普通青年建设“一个好玩儿的俱乐部,一个靠谱儿的朋友圈”为目标,建设的以共青团为枢纽的地域性青年活动平台和基层青年组织,旨在实现理性积极、奋斗进取、和谐包容的城市青年社会关系的重构。
2010年起,为努力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工作目标,北京共青团在部分城市社区试点建设“社区青年汇”。2012年4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团市委在全市建设了50家“市级示范社区青年汇”,探索共青团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实现工作转型,发挥党和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
社区青年汇主要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活动空间、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和社区周边广场、学校等场地资源,由“总干事+专职青年社工+志愿者”组成骨干工作团队,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为城市青年提供交流、参与平台,实现对青年的团结组织。
社区青年汇的服务对象既包括户籍青年,也包括流动青年,并注重不同青年群体之间的交流。
针对青年成长需求,青年汇开展三类工作:
1.提供包括学习培训、城市融入、交友联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六项全市统一活动;
2.支持各青年汇结合自身所服务青年的特点,开展创新性特色活动;
3.同时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开展重点青少年帮扶、社区矫正、心理辅导等个案工作。每个青年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48次团体活动,每次不少于20人参加,完成对1000名青年的面对面服务和交流,吸收300名青年成为“青年汇组织“的会员。
社区青年汇以青年发展和成长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各种服务和活动,把青年凝聚在一起,形成城市青年的新型“熟人组织”,为城市青年提供“社会支援和社会约束”,畅通青年的社会参与渠道,引导他们成为积极奋斗的城市青年一代。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青年汇工作,已将社区青年汇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建设整体工作格局,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年汇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提出,要按照青年分布规律对社区青年汇进行合理布局。2013年,全市16区县将建成350家规范运行的社区青年汇,对全市85处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群体聚集区域实现全覆盖。远期将在全市建设1000家青年汇,实现每万名青少年拥有一家青年汇的标目,实现对北京市全体青年的服务和引导。
社区青年会组织的部分活动掠影: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首都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区县局级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六、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团市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社区青年汇由共青团组织指导,街道社区、热心青少年事务的单位和组织共同发起建立,是联系、凝聚、服务社区青少年的阵地和载体。
第二条 社区青年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三条 社区青年汇立足所在区域,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开展工作和活动,服务本区域青少年发展,引导青少年服务社区建设和社会建设。
第四条 社区青年汇的主要功能包括:汇聚青少年社团组织、汇聚青少年群体、汇聚青少年活动、汇聚公益服务、汇聚青少年信息、汇聚青少年力量。
第五条 社区青年汇结合实际条件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和活动,体现公益性、便利性、日常性、参与性、多样性。
第六条 社区青年汇按照阵地依托、青少年群体不同,主要开展五类活动:
1、公益服务。组织开展绿色环保、公益宣传、社区儿童看管、爱心捐助等公益志愿服务。
2、文化学习。组织开展读书交流、文化讲座、文艺沙龙、科普学习、文化学习等青少年学习活动。
3、休闲娱乐。组织开展联谊交友、娱乐游戏等健康向上的活动。
4、体育健身。组织开展运动健身、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
5、社团建设。组织开展社团组织自身建设和相关活动。
第七条 社区青年汇由街道社区、社区单位或组织提供场地建设开发。
第八条 社区青年汇基本条件包括: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稳定的青少年群体、有健康向上的活动、有确定的协调联络员。
第九条 街道社区、社区单位或组织按照社区青年汇的基本条件,申请建设社区青年汇,由团区委报团市委审批。团市委考察研究后,予以确认。
第十条 全市社区青年汇统一标识、统一命名,名称为:单位名+社区青年汇。
第十一条 社区青年汇接受所在区县团委指导,街道、社区团组织负责日常联系。
第十二条 社区青年汇根据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需求,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十三条 社区青年汇设干事多名,其中总干事一名。青年汇干事由社区青年汇所在单位或组织的工作人员、青年社团组织骨干、社区工作者担任,主要负责社区青年汇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在社区青年汇开展活动,须遵守所在单位或社区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社区青年汇为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群体开展活动提供支持、优惠和便利。
第十六条 社区青年汇根据需求,不断丰富活动和服务内容,联系、凝聚更多的青年社团组织和青少年群体。
第十七条 社区青年汇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或组织为青年汇提供基础场所、设施,社区青年汇环境布置应体现青少年特色。
第十八条 团市委、团区县委为社区青年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第十九条 团区委负责辖区内社区青年汇的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 社区青年汇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能否凝聚青年社团组织、青少年群体,能否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 对运行情况不佳、操作不规范的社区青年汇要及时进行指导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中止运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团市委社区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试行)
为推进社区青年汇工作,规范全市社区青年汇管理,特制定此规范。
一、为青年开展活动提供所需的场地和基本设施。
二、在社区青年汇显著位置悬挂团市委统一发放的社区青年汇铜牌。
三、扩大社区青年汇在社区青年中的影响,在活动场地内通过不同形式公示本青年汇简介、总干事信息、活动预告、活动展示等内容。
四、配备社区青年汇书报架,为青少年学习订阅购买报刊、书籍。为青少年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文体用品。
五、设立青年信箱,用于收集汇总青年各方面诉求和动态。
六、收集汇总的青年诉求和动态等工作信息,应及时上报所在区县团委。
七、活动预告和活动信息要及时通过社区公告栏、社区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发布。
八、社区青年汇总干事、干事负责本青年汇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根据社区青年汇特点和青年需求,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现青年活力与特点的活动。
十、总干事、干事要加强学习,提高针对青少年开展活动和工作的能力,提升社区青年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