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信用

更新时间:2023-05-24 23:37

票据信用是由票据行为而引起的资金借贷关系。票据是在货币或商品的让渡中,为反映债权、债务的发生、转移和偿付而使用的一种信用工具,并可按照一定的方式转让和流通。当票据持有者发生了资金短缺时,亦可凭借票据到银行办理借贷手续。

这种因票据行为引起的关系就是票据信用。票据信用主要有票据贴现和票据抵押两种。票据贴现是票据持有者为了在票据到期前取得现款,到银行以票据换取现金而贴付一定利息的行为。贴现对执票人来说是出让票据,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对银行来说是与商业信用相结合的一种银行授信业务。贴现到期的票据不能获得偿付时,银行可按票据行为行使追索权,一般首先向贴现人收回款项。票据抵押是以票据为抵押品的一种资金借贷行为。抵押到期的票据不能赎回时,银行有权自行处理票据。票据抵押所得贷款为其面额的60%—80%,利息按同类贷款计收,在贷款偿还、赎回票据时计收。两种贷款期限均以票据到期的期限为度,偿还期限较短。因而,票据信用属于短期信用。此外,如果商业银行资金不足,可持有贴现的商业票据到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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