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2 14:54
祭祀音乐,祭祀仪式中所用的音乐。是“祈祷鬼神歌舞之乐”。音乐(乐舞)被认为是最能与天地神灵沟通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在各种祭祀仪礼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成为人类的精神寄托。
这种现象作为一种人类文明的文化观念始自远古,延续至今。祭祀音乐作为礼的需要、精神的需要,用于祭祀不可或缺,追求的是一种庄重肃穆的气氛。在人们的文化观念之中,祭祀中用乐包含了与祖先、神灵同乐的意味;在祭祀音乐中,既有演唱的形式,也有纯器乐演奏的形式,祭祀活动中所用的乐器也成为人化的神器、神化的乐器,是为以音代言的教化工具。
历史上的祭祀音乐有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性,祭祀用乐的范围相当广泛,这是万物有灵原始宗教观念的深化与延续。音乐与祭祀活动的紧密结合至少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存在。在人类文明几千年的音乐文化生活中,祭祀音乐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在裴里岗文化、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以至龙山时期的五台阳白文化、襄汾陶寺文化遗址中,都有乐器出土,而且多与祭礼相关。阳白遗址中出土的乐器特磬上面涂有赭石颜料,被认为是与原始宗教祭祀有关,而襄汾陶寺遗址中多种乐器与礼器同出,既显现出音乐文化与祭祀教的密切关联,也成为后世礼乐制度滥觞的标志。
古文献记载的“阴康氏之乐”、“朱襄氏之乐”、“葛天氏之乐”等,均属于祭祀音乐的范畴。人类较早记载音乐的活动,在相当程度上与祭祀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三皇五帝时期,每一个氏族部落均有自己独特的乐舞,这些乐舞本身则含有对图腾的崇拜,对天地、神灵、祖先祭祀的意味。所谓六代乐舞均属于祭祀用乐。《诗经》中的《颂》,亦用于祭祀。至于《楚辞》中的《国殇》是祭祀为国捐躯者用乐的范例。祭祀音乐主要用于祭孔、祭祖、祀天地神灵等,既有宫廷祭祀、官府祭祀,也有民间祭祀;一些主要的国家大礼,诸如驱傩等,都是“以歌舞驱疫酬神”的。
至于其后的演化,宋代以后凸显的迎神赛社等,同样是以歌舞酬神祈福。民间祭祀中的祈雨、祈祷丰年等以“乐”来与天地神灵沟通也是必需。在中国历史上,由人们创造出来的各路“神灵”众多,因而也便有形形色色的祀典对象,在大型的祭祀活动中,音乐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历代的官书正史中均有大量的祭祀用乐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