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5 20:10
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汽车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电子出版物复制;音像制品复制;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动漫游戏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观光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