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21:13
台湾巡抚或福建台湾巡抚总管台湾军政。在官职上,台湾巡抚属巡抚官衔,品等为正二品,之后福建台湾巡抚则为从二品。在官饷方面,福建台湾巡抚年薪约为155两,养廉银则达1万两,而当时工人差役一年薪饷则约为20至30两。
福建台湾巡抚是台湾建省后的最高行政长官。巡抚之官制,始于宋朝之巡抚大使,其职责为巡视安抚地方;明清时期以巡抚为地方长官,正二品。 依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总揽一省或一地的军、民、刑、政,地位稍逊总督,但仍属平行。有总督之省,则理民事不干军政,若无总督,巡府遇事可以专主,省中所设之布政使(掌钱粮)、按察使(掌刑名)归其节制。
1885年(光绪11年)台湾建省后,清廷先裁撤福建巡抚,将此官缺移设台湾巡抚。由于改制之初,需要福建协饷,故在台湾巡抚官衔加福建二字,全称为福建台湾巡抚。台湾省会设于桥孜图(今台中市),巡抚理当驻此,唯因省城未建,暂驻台北府,并设有钦差行台作为驻省办公之处。1894年省会改设于台北府。
清代褔建台湾巡抚共有四任,依序为刘铭传、沈应奎、邵友濂、唐景崧。 首任巡抚刘铭传任期五年多为最久,其在台主政,推动洋务建设,尤以交通与军事较具成效。 1891年去职后,布政使沈应奎短暂护理(代理)4个月,之后接任巡抚的邵友濂,原为刘铭传巡抚任内的 布政使,知台甚深,由于刘铭传大举新政,财务透支,遂只能选择重点完成,予人「尽废」洋务之感。然在其任内仍扩建台北机器局,铺设铁路到新竹。最后一任唐景崧,在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后临危受命护理,面对日军的军事压力,虽仍尽力布防,仍不能免于割台的命运。
序号姓名字号出身籍贯原任官职到任离任备注
巡抚光绪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光绪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光绪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设台湾巡抚。
光绪13年(1887年)台湾巡抚改为福建台湾巡抚
布政使光绪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光绪17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以福建台湾承宣布政使护理
3邵友濂初名维埏
字小村
、筱村同治4年乙丑补行辛酉壬戌举人浙江余姚湖南巡抚光绪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光绪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光绪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任,同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到任。
任满调署湖南巡抚
4唐景崧字薇卿
布政使光绪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光绪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 光绪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