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8 16:3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的前身是1949年8月成立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实业厅。1950年10月改设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林厅。1953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林厅改设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林业厅。1955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厅改称福建省农业厅。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8年11月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农业厅军事代表印章,原厅及其各处、室、局、站、公司的公章停止使用。1969年12月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农业局,局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性质下设政工组、综合组、生产组、后勤组等四个组。1971年1月成立中国共产党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农业局核心小组。1975年10月改称福建省农业局。1977年10月启用中共福建省农业局党组印章。1980年7月更改为福建省农业厅和中共福建省农业厅党组。经过数轮的机构改革,2000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文核定福建省农业厅为主管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垦、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有关农村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2004年5月,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4]8号),省农业厅承担的指导乡镇企业管理的职能划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时,挂在省农业厅的省乡镇企业局牌子改挂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14年2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农业厅与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8年9月,经省委批准,设立中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同年10月,组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加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0月24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挂牌。
(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涉农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省内山海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省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并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牵头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委农办秘书处
厅办公室
厅人事处
厅机关党委
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厅政策与改革处
厅综合处
厅发展规划处
厅计划财务处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厅对外合作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处)
厅科技教育处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厅畜牧兽医处
厅农垦处
厅种业管理处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厅扶贫综合协调处
厅扶贫开发工作处
厅社会扶贫与山海协作处
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
福建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总站
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福建省农业经济技术中心
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福建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省畜牧屠宰技术中心)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中心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药检验所、福建省兽药饲料检验所)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福建省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经济技术中心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福建省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福建省种子总站(福建省种子质量检验站)
福建省畜牧总站
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福建省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福建省农业农村工作研究中心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省委农办主任,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陈明旺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黄强
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吴顺意
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宋玉
党组成员、副厅长:赖诗双
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忠贤
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道清
(更新于2024年7月)
2019年12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获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同年12月3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法规处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14日,荣获“福建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2年6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团委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名单。
2022年6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名单。
2022年8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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