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1 08:16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前身是福建省人民法院南平分院和建阳分院,坐落在南平市延平区杨真一路32号。全院现有人员17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4%,其中硕士27 人,占总人数的15.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南平中院现设有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生态资源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行装处、司鉴处、法培处、干部处、干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等22个职能机构。
南平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居于全省先进行列,是我省专门审理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三个定点法院之一。近年来,成功审结了厦门远华“4.20”走私、福州陈凯“5.22”黑社会组织系列案和“防弹衣书记”黄金高贪污受贿、“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等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南平中院注重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创新“四全一选四下访”信访机制、“全员、能动、快速”安保机制、刑事案件民意征询机制、绿色生态司法等工作机制。此外,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上世纪90年代,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郑世堂、全国劳动模范欧金淡等,近年来又精心培塑了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
党组书记、院长:池力
副院长:吴小兵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南平中院荣获“福建省文明单位”,记集体二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