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保护区

更新时间:2022-05-22 12:49

福建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位于东经115°50′~120°43′,北纬23°31′~28°18′之间。全省土地总面积12.1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3324公里,海域面积为13.6万km2。

概况

浅海滩涂广阔,沿海港湾岛屿众多,有大小港湾125个,面积超过500m2的岛屿有1546个。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第一。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横亘两列山脉,西部是武夷山脉,中部是鹫峰山脉-戴云山脉和博平岭。由于地跨中亚热带和南亚热带两个自然地理带,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良好的自然地理环境,为众多生物提供了理想的栖息、繁衍场所,造就了福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调查统计,全省有野生脊椎动物1654种,约占全国的30%,(其中鸟类550多种(含亚种)、兽类120种、两栖类46种、爬行类123种、鱼类815种),已定名昆虫5000多种。有159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其中国家Ⅰ级22种,国家Ⅱ级137种。高等植物4703种,约占全国的14.3%,其中蕨类382种、裸子植物70种、被子植物4251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52种,其中国家Ⅰ级7种,国家Ⅱ级45种;此外,兰科植物有60属119种6变种。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地方重点保护珍贵树木的有25种。

由于地理上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使福建成为众多鸟类尤其是迁徙的候鸟的重要繁殖栖息地、越冬场所和中途停歇地,尤其是沿海成为众多水鸟中的冬候鸟的重要越冬场所和中途停歇地。沿海湿地分布有水鸟12目28科189种,约为全国水鸟种数的69.7%。

福建省的生态系统较为丰富,主要有森林、农田、湿地和海洋。福建省森林类型多样,共94类,包括阔叶林、针叶林、竹林、灌丛四大类,其中阔叶林有分为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和落叶阔叶混交林、红树林四类,常绿阔叶林又可细化为季风常绿阔叶林、典型常绿阔叶林和山地矮林,常绿和落叶阔叶混交林又可细化为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和山地落叶阔叶混交林。我国森林有241类,福建有62类;竹林全国有36类,而福建有19类,灌丛和灌草丛全国有112类,福建有13类。而根据《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湿地公约》)对湿地的定义及分类标准和中国湿地类型及标准,又可将福建的湿地分为近海和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与沼泽化草甸湿地等4类18种类型。

历史沿革

福建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上世纪50年代,根据原林业部1956年拟定的《关于天然森林禁伐区划定草案》和福建省森林植被特点,为保护森林植被资源,以及考虑到科学研究提供基地,于1957年经省人大批准首先将从元末明初开始封禁保护、发育良好的建瓯万木林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划为禁伐区,随后又根据郑万钧教授提出“要保护三明市附近一片以格氏栲、米槠林为主的特殊罕见的森林群落类型的建议,于1960年建立了三明莘口天然林管理站,即的三明格氏栲自然保护区前身。1963年省人委颁布南靖和溪乐土六斗山为永久禁封保护区,即南靖乐土南亚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50年代初,福建省南平地区行政公署下文,将武夷山脉偏北段远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地带列为禁伐区加以保护。由于当时对建设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尚处于萌芽状态,建设速度不快。至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全省共建立4处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前身)。

十年动乱期间,我省自然保护区事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除已划定的4个自然保护区外,自然保护区数量没有增加。1978年后,我省自然保护区呈现出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4月,经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即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设立福建省武夷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县团一级事业单位。从1980年9月起,在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了自然保护区专业组,由省林业厅、水产厅、环保局、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等有关部门、院校的领导、专家、教授组成领导小组,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区划工作,于1986年完成。自然保护区区划工作,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了重要的指导,至1990年,全省经各级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17处自然保护区,其中武夷山、梅花山2处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乐龙栖山、南靖乐土、闽清黄楮林、三明格氏栲、三明罗卜岩、永安天宝岩、永春牛姆林、德化戴云山、龙海红树林、建瓯万木林、邵武将石、南平茫荡山、屏南鸳鸯猕猴13处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另有清流莲花山和福安富春溪2处经县(市)政府批准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达1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0.83%。

1990年后,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加快发展阶段。1995年前,全省各地先后建设了496个自然保护小区(点),面积达12.62万公顷,使全省自然保护面积达22.8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96%。1995年1月,在全省林业局长(林委主任)会议上,时任林业厅厅长的刘德章同志做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主题报告,正式提出“九五”期间我省将规划建设“造福子孙的生物多样性工程”的战略目标,作为福建省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抓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点的建设,争取到2000年,其面积要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2010年达3.0%”的目标。自此,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国家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来,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数量上扩展的同时,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也不断提高。截止,全省各地已批建林业自然保护区达85处,其中国家级10处、省级22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53处,此外建有自然保护小区(点)3300多处,总保护面积达80.86万公顷,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6%。已建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全省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70%以上的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25%的天然湿地,初步建成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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