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4 16:54
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社会团体。
2019年8月,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因存在2017、2018年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省民政厅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022年6月,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