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院

更新时间:2023-11-29 09:13

福田院即养老院,专门收容老幼残疾而无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唐会要之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然改为福田院。

名称由来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养老,不仅仅限于对老年人的优待与官吏退休后的致仕,历代王朝还创建了许多养老救济机构,以国家的力量对那些孤寡无依的老年人给予帮助。这样的措施,既是国家救济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孔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仁政思想的具体实现。(《礼记·礼运》篇)

时至周代,也注意到对老病残疾鳏寡孤独的照顾。《管子·入国篇》载的慈幼、恤孤、养老和问疾等事,显然包括了养老保健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南北朝时期。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年).令将司州、洛阳两地贫病老者别坊居住,备有药物,给以衣食。南朝梁武帝普通二年(521年)正月,梁武帝萧衍下诏宣布:“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梁书·武帝本纪》)梁武帝创设的“孤独园”,既收养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收养无人赡养的老年人,并且负责为收养的老年人料理后事。这是中国古代的第一个官方创设的正式救济赡养机构。这样的机构出现于南朝梁朝,与萧衍是一个既笃信道教佛教也提倡儒学的皇帝有很大关系。他在江南制礼作乐,连北朝东魏权臣高欢也说:“江东有萧衍老翁,专讲究文章礼乐,中原士大夫南望羡慕,认为正统所在。”对于老年人的专门救济收养机构,自得到梁武帝的提倡创立,就成为后世仿效的榜样。

唐代,已开始在京城长安洛阳二京设立悲田院,作为国家对贫苦无依老年人的救济机构。这种救济机构始创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起初称为“病坊”,专门收容无家可归的老年乞丐,以后改名为悲田养病坊。 (马鉴《续事始·病坊》)之所以为救济机构取这样的名字,是受佛教思想的影响。佛家认为,供养父母为恩田,供佛为敬田,施贫为悲田。悲田院所需开支,由国家拨付,由僧人负责主持。唐末武宗时,僧尼敛财实行寺庙经济,因此武宗下诏灭佛,勒令天下僧尼还俗,武宗还专门颁布诏令,规定长安洛阳两京的悲田院,由国家拨给相当的没收的寺院田产作为赈济开支来源,地方各州府则分别拨给本地悲田院七顷到十顷田地,以供开支,并由各地长官选派年高德劭的老年人一名负责日常事务。(《旧唐书·武宗纪》)因此,悲田院成为国家救济机构的代称。宋代著名诗人苏东坡有一次曾对他的弟子说:“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悲田院乞儿。在我眼中天下没有一个不是好人。”苏东坡能够平等对待悲田院中的贫苦老年人,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

福田院和居养院

宋代继承了前代设立国家救济机构的作法,在京城开封设立城东和城西两个福田院,负责收养鳏寡孤独的老年人与孤儿,以及城中衣食无着的饥民。“福田”的含义也来源于佛经,意思是积善行可得福报,好像播种田地,秋获其实。但由于需救济贫苦老年人的数量很多,嘉佑八年(1063年),宋英宗增置城南、城北两个福田院,与以前设立的共为四院,成为专门的国家救济机构。每当严冬来临、朔风吹号、寒雪纷飞之时,也正是福田院最为忙碌的日子。京城开封府的主管官吏,就要到大街小巷巡行,把无依无靠或流浪街头的老年人、失去双亲的儿童以及乞食街头的饥民,都一起收容到福田院中住宿。福田院收养的人数,平时有定额的限制,但在冬天则可以额外收养。每天由福田院负责官吏把收养人数上报中书省,由国家左藏库按规定拨给相应的钱米。直到春回大地、天气转暖,老年人们可以自由行动时,才停止额外的收容的钱米供给。(《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

宋徽宗时期,是北宋的老年人救济收养机构发展最为完善的时代,救济机构的规模扩大,崇宁元年(1102年)秋天,宋徽宗下令在京城开封设立居养院,以收养鳏寡孤独老年人。(《宋史·徽宗纪》)以户绝无人继承而没官的财产充当经费。崇宁四年(1105年)徽宗又再次下诏敦促各地州府也建立类似的养老机构。诏书说:“国家实行仁政的首要大事之一,是对天下鳏寡孤独和贫而无靠的人给予救济和收养。京师虽然设立了福田院,但收养人数不多,每逢严冬盛暑,仍有许多无家可归和患病的老年人流离失所,他们都是令人同情和怜悯的。规定开封府和各地州府,都设置居养院,以专门收养鳏寡孤独的老年人。一年以后,由于当时京西北路提举司的请求,各地福田院也都改名为居养院。(《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这样,全国的老年人救济和收养机构统一起来,任务也更为明确。居养院收养的标准,在宋神宗时规定,以六十岁以上老年人为限。但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又重新下诏,把收养的老年人年龄降低到五十岁以上,条件更为宽大。(《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

宋徽宗以后,居养院在全国各地纷纷设立,甚至普及到县城。像江西的吉州共有8县,7个县都已有居养院,惟独吉水县尚未创办,县丞黄闲引以为耻。于是请求县令及常平使者批准,在城南选择官屋十间,每年拨米五十斛,建立“安乐院”一所,使吉水孤寡老年人得以安度晚年。(程《洛水集·吉水县创建居养院记》)有的居养院因为负责官吏重视,规模宏大,经营也井井有条。像南宋时的苏州居养院,有房屋65幢,310间居室,房屋整齐排列,其间长廊相连,便于来往。收养了许多孤寡老年人与孤儿。苏州居养院由官府拨给官田1660亩,出租后每年可得米700石,作为经费。院中设置仓库、水井,并有僧人主持老年人医药及死后安葬事务,成为当时地方居养院的典范。(《吴都文粹续集》卷八)

在居养院中收养的老年人,按宋徽宗时的规定,每人每天发给米1升、钱10文,可以大体上满足温饱。每年的11月到正月,因天气寒冷,每天还加发钱5文,作为购买柴炭取暖之用。小儿则诸项供给减半。另外,90岁以上的收养老年人,由于为数稀少,每天还可以额外增加酱菜钱20文,夏天发给布衣,冬天发给寒衣絮被。(《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荆南府枝江县居养院中,发现一名已经101岁的老年人咸通。知府席震上奏朝廷,请求对咸通予以额外照顾,每天添给肉食钱和酱菜钱30文,冬季发棉绢衣被,夏天单绢衫裤。并建议全国居养院对百岁以上的老年人都给予同样的照顾。以显示朝廷的惠民之政。徽宗同意了席震的请求,把奏章转发各地执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宋代对养老机构的重视,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据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的统计,仅杭州临安府一地,每年用于收养和救济老年人的开支,就达钱米10余万之多。(《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

宋代国家救济机构的普遍创建,不仅是宋代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的结果,也是古代儒家人道主义思想的体现。宋代诗人苏东坡曾在杭州为官,在这里创设养济院。多年以后,他早已经离开杭州,在朝廷任翰林学士。一个朋友因东坡的帮助而致以银150两、金5两的酬谢。东坡既不愿接受这笔钱,又不想拂逆朋友的盛意,于是把这笔钱转送给杭州养济院,“用以助买田,以养天民之穷者。”(《咸淳临安志》卷七·养济院)苏东坡对老年人的仁爱之心,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当然,宋代的养济院也并非十全十美,许多主管官吏并不重视养老救济,对养济院的事务不予检查,甚至当拨的钱米也不按期拨付,致使流离失所的老年人死于冻饿。南宋高宗时,尚书户部侍郎王俣曾指出当时养老救济中,“官吏失于措画。宜收而弃,以壮为弱,或减克支散,或虚立人数,如此之类,其弊多端,不可不察。”(《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恩惠》)也就是说,由于官吏的漠不关心和计划不周,许多应该收养的老年人被弃之门外,却把一些还可以自食其力的壮年人也收养进来。有的官吏贪污克扣应给老年人的钱粮,有的甚至虚立人数,以多吃空额,而官吏互相包庇,难以检查,不过这样的弊端是封建王朝官吏的通病,并不是养老中所独有的。

养济院与粥厂

时期承袭宋代的国家救济收养老年人的传统,在京城和全国各地广泛设立养济院、资善堂、粥厂等机构。

历史传承

佛寺中的安养设施,后来多称为悲田院,或称为福田院。甚至唐宋时期国家设立的收容孤老贫病人的慈善机构,也以悲田称之。

在唐代,武后长安年间(701~704年),将此慈善事业纳入政府管理的事务之中,设置了负责检查有关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动的使职。《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中记载:“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其后,在玄宗开元五年(717年),宰相宋璟认为悲田养病是佛教内事务,国家不应设官。但是他的建议并未为唐玄宗所接受。“开元五年,宋璟奏悲田乃关释教,此是僧尼职掌,不合定使专知。元宗不许。”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儿,悉令病坊收养,官以本钱收利给之”,于是养病坊兼官办孤儿院,经费也由国家官本放贷的利息提供。宋代沿袭唐例,北宋嘉佑(1056~1063年)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宋徽宗时期,蔡京当政,令全国各地置居养院、安济坊。居养院,收容残疾无家可归者及孤儿。安济坊,则“募僧主之”,为贫病无力求医者治病并收住养疗。为鼓励僧医,国家规定“三年医愈千人,赐紫衣[1]、祠部牒[2]各一道。”其统计考核则依据病历档案:“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这被称为中国最早的病历制度。

日本,奈良兴福寺养老七年(723年),设立悲田院与施药院。其后各大寺始纷纷设置。天平二年(730年),光明皇后将悲田、施药两院改为公营制。平安时代继续奈良旧制,于平安京一条之北及鸭川西畔,设置东西两所悲田院。

佛教这一传统,光大至今。

著名善举

1914年净波于常州清凉寺倡办“黄卐慈善会”。

1917年上海成立慈善组织“中国济生会”,王一亭居士任会长。

熊希龄居士筹建香山慈幼院,主要安置灾区孤儿。

1918年宁波建佛教孤儿院。

1919年上海居士林筹赈济灾,施舍医药、衣物、粥。

1920年北京佛教筹赈会、津门佛教救苦会成立。

1921年马冀平等发起金会,教养灾童数千名。

1922年太虚与达观在长沙发起创办孤儿院。

印光等发起建立南京佛教慈幼院。

1925年宝庆佛化新医学社成立。

1929年净严创办河南佛学社中医学校。

1930年上海玉慧观等开办“佛慈药厂”。

1931年武汉大水,李白尘等发起慈善救济委员会。钟益亭施诊,每日诊治灾民500人以上。

康寄遥等在西安发起“华洋义赈会”。

1932年中国佛教会在南京设立佛教医院。

上海僧伽救护队成立,由宏丹领队,投入战地救护。

心道在西安组织“战地流动服务队”。

1933年北京广化寺设伤兵医院,柏林寺设兵民治伤医院,广济寺组织救护队,华北居士林派居士至各医院作招待、看护。

关絅之创办上海佛教慈幼院。

武汉佛教徒组织救护队。

1934年北京三时学会创办“大良医院”。

1936年上海佛化医院建立。

1937年厦门市僧众救护训练队成立。

中国佛教会在上海设立佛教时疫医院,救济贫病8万余人。

汉口佛教正信会成立救护队。

屈映光等发起慈善联合救灾会、僧伽救护队。

徐蔚如等与天津居士举办妇孺临时救济院。

1938年中国佛教会在上海组织僧侣掩埋队,掩埋尸体万具以上。

兴慈在上海发起成立“佛教同仁会”,救济难民。

武汉佛教徒创立佛教医院。

四川佛教会开办僧伽救护训练班。

1939年云南省成立僧众救护队。

1940年悲观、觉道等组织“陪都僧伽救护队”。

上海佛教净业社成立“净业教养院”,收容流浪儿童。

1942年范成等在上海开设佛教施粥厂。

1943年查干葛根活佛在拉图庙成立医校,培养喇嘛学医,在胡暑庙设诊。

1945年上海虹口西竺寺设立中国佛教医院。

苏州佛教界创办佛教孤儿院。

1946年常州天宁寺创办佛教医院。

1947年福州在世界各地闽籍佛教徒捐助下创办佛教医院。

1949年兴慈在上海法藏寺设慈光施诊所。

1951年香港香海正觉莲社每年年末冬赈药品、白米、棉衣。

1953年台中市开办“佛教菩提医院”施诊。

1956年台中佛教菩提医院建成13层医疗大楼。

1957年福州崇福寺成立佛教女众安养院。

1958年太原白云寺僧众举办中医医院。

1962年台中佛教医院成立,于凌波任院长。

1966年释证严在台湾创建花莲慈济会。

1967年星云接办宜兰县“仁爱救济院”。

1970年香港佛教医院建成启用。

星云与徐槐生创办大慈育幼院,收养孤儿。

1976年星云等创办的“佛教普门医院”开诊。

1978年香港正觉莲社在何善衡、李宽德资助下,创办佛教宝静安老院。

1981年世界佛教友谊会港澳分会在香港创办“世佛会慈氏育婴园”。

1984年佛光山设“施诊医疗队”。

台湾花莲“佛教慈济功德医院”开业。

佛光山台北普门寺成立“友爱服务队”为老幼孤独服务。

1985年福建长乐县佛协创办风伤医疗所。

1986年五台山创办佛家医院。

台湾证严建成花莲慈济医院,并开诊。

杨掬梅居士捐资首创上海第一社会福利院佛教居士安养部。

1988年佛光山成立“慈悲喜舍功德会”,发起捐赠器官。

1990年香港正觉莲社在李嘉诚资助下,建成佛教李嘉诚护理安老院。

1991年苏州市佛教协会创办佛教安养院。

1992年青海塔尔寺成立藏医院。

1993年佛光山设“佛光亲属会”,福利出家众之父母。

1994年首届佛教医药研讨会在武夷山市召开。

当阳玉泉寺设立“佛慈诊所”。

苏州市佛协向市儿童医院捐资12万元。

台湾证严创办的“慈济医学院”开始招生。

1995年福建省佛教义诊所在福州法海寺成立。

佛光山在台南明德戒毒村开办佛教戒治班。

1997年普陀山佛协“普济医院”建成开业。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佛教医疗安养设施、技术及服务方式也日益现代化,但慈悲的宗旨,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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