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8 11:14
福费廷(Forfaiting),即未偿债务买卖,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就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至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贷的一种类型。
出口商、进口商、包买商、担保行。大的福费廷业务可由几个包买商形成包买商相叠加,共同从事大笔业务。
汇票、本票。汇票在出售给包买商的过程中,一定要背书注明“免受追索”,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出口商彻底转移风险的目的;本票(由进口商签发)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实务中常用本票。
以LIBOR利率为基准,加上风险益酬(风险益酬根据开证银行的银行风险和国家风险而定,贴现息视不同国家设有最低值(含LIBOR)),具体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计息期贴现日至承兑付款日止, 宽限期视不同国家而定。
因为含有风险溢价,所以福费廷业务的贴现率高于一般业务。风险主要体如下方面:(1)一般业务中,贴入票据的金融机构对贴出者有追索权,即使主债务人违约,仍能追索贴出者;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若主债务人、担保行均破产,则由包买商承担全部风险;(2)一般贴现中用的都是6个月以内的短期票据,福费廷业务中的汇票、本票从半年到若干年,最长的可达10年,因此属于中期融资业务,风险较大;
无追索权买断;
规避各类风险;
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增加流动资金;
优化财务报表;
提前获得出口退税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付签字,即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或本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上担保银行的名字,从而构成担保银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责任;另外一种是由担保银行出具单独的保函;
福费廷业务的特色,是出口商转嫁风险的依据。福费廷业务项下银行对出口商放弃追索权的前提条件是出口商所出售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因此,银行通常在与出口商签订的福费廷业务协议中约定,如因法院止付令、冻结令等司法命令而使该行未能按期收到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付款,或有证据表明出口商出售给该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票据或债权时,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
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资本性物资交易,如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当出口商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后,需要经过预先选定的贴现行或大金融公司认可的担保行担保过的本票(汇票)卖断给贴现行或大金融公司,从而提前得到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的形式,这种形式叫做福费廷,也称包买、买单信贷或是无追索权的贴现。
其特点是远期票据应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叙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福费廷业务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对银行来说,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对企业和生产厂家来说,货物一出手,可立即拿到货款,占用资金时间很短,无风险可言。因此,银行做这种业务时,关键是必须选择资信十分好的进口地银行。当出口地银行作为包买商时,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出口商
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出口商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出口商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节约管理费用――出口商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客户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
1、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2、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3、节约管理费用:您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4、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您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5、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您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6、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7、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叙做福费廷业务的企业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廷业务。以下情况适合叙做福费廷交易:
1、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2、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3、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银行授信额度。
2、在包买商处开立本币或外币帐户,与包买商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信誉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商业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
3、融资申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取得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4、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间隔依次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
5、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出口商向包买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2、进口商情况介绍;
3、交货情况及进口许可证(若需要);
4、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1、签定进出口合同与福费廷合同,同时进口商申请银行担保;
2、出口商发货,并将单据和汇票寄给进口商;
3、进口商将自己承兑的汇票或开立的本票交给银行要求担保。银行同意担保后,担保函和承兑后的汇票或本 票由担保行寄给出口商;
4、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物权凭证)交给包买商,并提供进出口合同、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等材料;
5、收到开证行有效承兑后,包买商扣除利息及相关费用后贴现票据,无追索权地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
6、包买商将包买票据经过担保行同意向进口商提示付款;
7、进口商付款给担保行,担保行扣除费用后把剩余货款交给包买商。
福费廷业务的收费包含贴现利息、承诺费和宽限期贴息三个部分,具体各项收费通过合同约定。贴现息由票面金额按一定贴现率计算而成。贴现率一般分成复利贴现率和直接贴现率两种。前者以年利率计算,通常每半年滚利计息一次。后者系根据面值和到期日得出的百分比贴现率。贴现率一般以 LIBOR利率为基准,在考虑进口国国家风险、开证行信用风险、贴现期限长短和金额的基础上加一定点数。从票据到期日到实际收款日的期限称为“付款宽限期”,包买商通常将宽限期计算在贴现期中,收取贴息。从出口商和包买商达成福费廷协议到票据实际买入之日的时间为承诺期,在此期间,包买商要筹集资金,形成实际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因此要向出口商收取承诺费。一般每月收取一次,如果承诺期少于一个月,也可同贴现息一并收取。
在国内的实际操作中,福费廷业务与押汇非常的相像,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到的到期日款项仍然未回,则银行将顺延7天,如果仍然未回款,则将计入不良记录。并且,福费廷不能像押汇一样提前还,否则银行将不能关卷,造成银行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