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4 21:08
禫祭,读音为dàn jì,汉语词语,意思是除丧服之祭,出自宋·周密《齐东野语·绍熙内禅》。
除丧服之祭。
宋·周密 《齐东野语·绍熙内禅》:“﹝ 赵汝愚 等﹞扶导上诣太皇帘前行谢礼。次诣梓宫前行禫祭礼。”
《元典章·新吏》:“凡官吏遭值亲丧……大祥后六十日为禫祭。”
明·樊鹏 《何大复先生行状》:“先生哀毁骨立,禫祭未成,不饮酒,不弹琴。”
清·黄宗羲 《答万季埜丧礼杂问》:“自此以后,小祥、大祥、禫祭之类,皆於祖庙持祭新死者。”
《礼记 檀弓》 --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
唐·杜佑 《通典 卷 四十九 》:周制,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禫祭之后,乃祫于太祖,来年春禘于群庙。
《仪礼·士虞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郑玄注:“小祥、祭名。祥,吉也。”贾公彦疏:“至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祭。
唐·韩愈《顺宗实录五》:“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