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4 14:04
一般认为,个别知识包括3类:
(1)关于个人自身特征的知识。如个人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等;
(2)个人行为的知识。如努力程度、工作热情等;
(3)个人对环境状态的理解和认识方面的知识。主要指个人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认识程度;
通过对公共知识和私人知识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
个别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没有严格界限,个别知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共同知识;相反,共同知识也如此。
如果某个时点上的市场参加者所具有的个别知识落后于或在质量上劣于市场共同知识,该市场参加者就在信息上处于劣势或不利的位置,信息经济学将这种环境状态称为信息劣势。
信息优势使市场参加者易于获取市场价格体系等信息系统所传播的最新信息,从而能够对市场资源实施更为有效的配置。反之,信息劣势则将市场参加者难以获得新信息,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在劳动市场和法律合同中,作为甄别和信号的私人信息存在着多种形式,并且往往相互结合于一体。尽管将私人信息一一作区别有些困难,但人们通常假设厂商的私人信息构成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收益,这就是私人信息假设。该假设的核心是:谈判、讨价还价等经济对策是一个对策双方以初始信息差别为条件的信息交流过程。这样,拖延合同签定的时间或者以某种借口将议案搁置等行为都很有可能是希望或要求传递可信的私人信息。因此,私人信息很可能与经济实践相关,特别是作为具有成本因素的拖延行为的原因。
我们认为,私人信息假设的中心是假设拖延行动和其他具有成本的活动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种简单的经济信号。在传播途径上,私人信息通过个别交际网络而实现其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虽然私人信息不象公共信息那样同时在众多厂商中传播,但它们往往比公共信息更可能引起厂商的注意。从私人信息的预期效用看,私人信息大多导致偶然市场的形成并可能相应地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所以,通过非正式途径传递经济信息或者收集与释放低成本的“小道消息”等活动并非愚蠢的经济行为,尽管这些“小道消息”常常不足为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私人信息的讨价还价是私人信息分析的重要领域。大量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个别或非正式场合真实地显示私人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市场效率。由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参与者都力图使其从交易中获得的个人收益极大化,这样,作为该假设的极端情况,可以肯定,私人信息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下面,我们举例来进行分析:
例如,工会可能认识到,如果它十分容易地同意低工资水平,那么这将对厂商采取低工资策略产生强烈刺激,结果,即使工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非常高,他们也可能领取低工资。厂商隐瞒或“伪造”工人收益希望值的可能性导致了这样一种风险:工会不能获得可行的高工资。与这种风险相反,工会的刺激可能通过罢工的方式表达他们提高工资的主张。这样,为了避免双重风险,在理论上和实际事务中,允许在多次重复谈判中建立起来的诚实的名誉基础上,双方都遵守直接显示的私人信息。在这里,名誉的作用能够解释中间商,如经纪人、代理人的可靠性。中间商的长期利益使他们往往不愿意在经济活动中从事“一锤子”买卖,而宁愿遵守操作的职业标准做“模范公民”。很简单,“模范公民”的信誉是中间商获取长期利益的有力保障。同样,就短期合同进行重复谈判的厂商和工会,也可能具有在谈判中直接显示私人信息的刺激。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获得以下两个结论:
1、共同知识使市场参与者成为市场活动中理性的价格接受者,个别知识推动市场参与者成为理性的价格支配者。在这种相互矛盾的信息交流中,社会稀缺资源得到不同效率的配置。
2、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集合中可以被这些市场参与者自由获取的信息构成公共信息,而私人信息仅是某个市场参与者可以单独获得的信息形式。公共信息是市场运行的基础,而私人信息是市场存在的基础。如果只有公共信息而没有私人信息,市场就可能没有交易;如果只有私人信息而没有公共信息,市场将难以进行交易。所以,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对于市场的存在与交易活动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