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形象设计师

更新时间:2024-09-24 22:58

形象设计师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人物、化妆、发型、服饰、礼仪、体态语及环境等众多因素进行整体组合,从而对私人的整体形象进行再塑造的人员。为特定客户提供化妆设计、发型设计和商务形象建议;提供着装指导、色彩咨询、美容指导、摄影形象指导、体态语言表达指导与训练;礼仪指导、陪同购物。

相关背景

形象即社会公众对个体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形象是人的内在素质和外形表现的综合反映。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诞生于欧美,风靡全球,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是女性们渴望的既时尚又有身份的热门行业。个人形象设计行业进入中国只有几年时间,但在国外,已有30年的历史,并已成为一个运作很成熟的行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从王室贵族阶层普及到每个大中型企业,甚至每一个人都会接受个人形象的学习。以人为本,以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适应人的个性为目的,并对人的思想和行为作深入的研究。

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也出现不少从事形象设计工作的人员。他们一般是由美容、美发、化妆、服装(饰品)设计等职业中分流出来的。这些人员逐渐从业余到专业,从擅长一门(或化妆或美发或服装或饰品)到注重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社会的认同。我国的形象设计业和国外相比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人们对美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增强,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形象设计职业也越来越热。

从职业性质角度分析,形象设计师与化妆师、美容师之间的关系为: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为,都是以“人”作为其服务对象,以改变“人的外在形象”为最终目的。主要区别在于:美容师的主要工作是对人的面部及身体皮肤进行美化,主要工作方式是护理、保养;化妆师的主要工作是对影视、演员和普通顾客的头面部等身体局部进行化妆,主要工作方式为局部造型、色彩设计;形象设计师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人物、化妆、发型、服饰、礼仪、体态语及环境等众多因素进行整体组合,主要工作方式为综合设计。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分析,形象设计师与化妆师、美容师之间的关系为:人类对自身形象的美化,最早出现的是“化妆”,人们通过在人体上描绘、涂抹各种颜色及图案来达到一种特殊的视觉美感或其他的目的。随后,“服饰”、“美发”、“美容(主要是指护理保养)”、“美甲”等逐渐加入进来,使得与美化人体形象相关的社会职业分工越来越细化。形象设计师则是这一组合中的最高层次,是整个人体形象美化工程的先导环节,也可以说是各相关职业的整合。

形象设计作为一门新型的综合艺术学科,正走进我们的生活。无论是政界要人、大款、明星,还是平民百姓都祈盼有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展示在公众面前。人们急于想提高自我形象设计能力,但以感到力不从心,往往是投入较大而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最重要的是忽略了形象设计的艺术要素,就是掌握了形象设计的艺术原理,也就等于找到了开启形象设计大门的钥匙

职业等级

私人形象设计师资格认证分为三个层次:初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3级)、中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2级)和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1级)

范围

1、专门从事私人形象设计研究人员

2、从事与私人形象设计研究相关的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1、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①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从事工作

婚纱影楼、专业的美容美发机构、模特公司、礼仪婚庆公司、娱乐公司、时尚杂志、美容美发的培训机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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