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21:34
《秋天的况味》是林语堂于1941年所作的一篇散文。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红倚翠偎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①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②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③,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④。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⑤,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⑥者,可谓识趣之人。
①暄(xuān)气:暑热之气。
②正得秋而万宝成:出自《庄子·杂篇·庚桑楚》:“夫春气发而百草生,正得秋而万宝成”。
③恢(huī)奇:杰出,不平常。
④都丽:华丽,美丽。
⑤褊(biǎn)狭:指土地狭窄或气量狭小。
⑥邓肯:伊莎多拉·邓肯,美国舞蹈家,她崇尚个性自由,以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进行表演的形式来排斥芭蕾的僵化与严苛,被誉为“一代舞后”和“现代舞之母”。
《秋天的况味》作于1941年1月,当时作者46岁,正初入中年之列。若以岁月来比人生,那作者此时则刚刚步人生之初秋。在作者看来,“秋”是一年四时里最好的季节,它“代表成熟”,具有“温和”的格调和“古气磅礴”的气象,人生如“初秋”一般之中年阶段的“纯熟”和“恢奇”。或者说,作者是要借对“秋天”的描写,来表达自己对人生之“秋”的理解和领悟。
作者在《秋天的况味》绝大部分的篇幅里以描写和议论相结合的方法来写“秋”之“最值得赏乐”、来解构中国的“悲秋”传统,其深层动机却不在单纯礼赞作为自然节令的“秋天”本身,更在礼赞人生如“初秋”一般之中年阶段的“纯熟”和“恢奇”。或者说,作者是要借对“秋天”的描写,来表达自己对人生之“秋”的理解和领悟。这是这篇散文整体运思上的一个基本特点。“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一句,托出了作者对人生之“初秋”的理解,也托出了作品的主题。因此,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秋天的况味》是一篇以“秋天颂”的形式写出来的“中年颂”。作者对中年“纯熟”的兴味没有作过多的揭示,只引用了美国舞蹈家邓肯的一段“识趣”之语对之稍作引申,看来似乎简单了些。但是,因为作为自然节令的秋天对应着人生旅程中的中年,所以,在对“秋天的况味”已作出相当详尽的描写之后再来对中年礼赞一番,自然也就没有更多着墨的必要了。作者所赞许的“秋天的况味”,其实就是一种饱含着幽默志趣的人生况味,更是浓缩了“正得秋而万宝成”的人生体验。
联想丰富,喻义新奇
“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作者由香烟温煦的暖气缭绕出秋天的况味,生动地写出了烟灰落下的静寂。“尚未破烂的字典”、“用了半世的书桌”、“老气横秋的招牌”、“苍劲雄深的笔迹”,满富韵味的比喻,散发出古老亲切、纯熟练达的愉悦气息。“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那炖肉的香味和噗噗开锅的声响,令读者感受到家的温馨的味道。
多重对比,秋意醇浓
《秋天的况味》中有传统诗文中肃杀凄凉的秋,有作者笔下古色苍茏的秋;有阳气勃勃的春、炎烈迫人的夏、桔槁凋零的冬,更有磅礴气象的秋;有凛冽萧瑟的晚秋,更有“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的令人赏乐的初秋。作者在古今对比、四季对比、初秋晚秋对比中,表达了对秋的偏爱、痴迷、钟情。尽管秋“其色淡,叶多黄”,没有春的明媚娇艳,没有夏的茂密浓深,没有冬的纯净冰莹,但它却蕴含着成熟、收获、喜悦的芬芳。
闲适笔调,用意深沉
在“秋天的黄昏”里,“抽烟”、“划一根洋火”、“点过三四次的雪茄”、“轻轻的一弹”、“想到烟”、“想到秋天的意味”,作者这一系列举动与联想,铺开了文章闲适的笔调,秋之韵由平淡而逐渐醇厚。作者从宁静中感到一种浑厚奔涌的秋的气质,从闲适的遐想中思考人生的况味。“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人生之秋的热烈、香醇、丰厚,更令人品味、回味、深味。“正得秋而万宝成”,人的生命之秋应这样:不落寞,不凄凉,不沉沦;厚积薄发,绚烂多姿,收获希望。散文由抽烟的情形写到秋天的况味和古老纯熟的字典、招牌、书桌以及不同时期妇人不同的风韵,用笔闲散;但用意深沉,因为文章重在抒写作家对秋天的与众不同的观点以及与之相关的对人生的感悟。
现代学者王兆胜《解读林语堂经典:风行水上的潇洒》:林语堂将笔力聚集在秋天的“韵味”上,这是不容易的,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然而,林语堂却能够独具悟力和慧心把握住它,这真是了不起。在林语堂看来,秋天的况味就是“醇熟”,就是弥漫于天地间的难以描述的自由而饱满的诗意,这对于悲秋萧瑟的观念是一种超越……还有,心灵的强烈感受在整篇散文中最为突出,它细如发丝地表现出林语堂的内心世界,想像力在其中是那样自由、浪漫而又富有诗性的飞翔,给人一种举重若轻和袖里乾坤的艺术感受。所以,表面看来,这是薄如蝉翼的一篇短制,其实它又是力透纸背,有千钧之力的宏大的作品。
林语堂(1895年—1976年),福建龙溪(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笔名毛驴、宰予、岂青等,中国当代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早年留学国外,回国后在北京大学等大学任教,1966年定居台湾,大力提倡“幽默闲适”的小品文。著有散文集《翦拂集》、《大荒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