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税

更新时间:2022-06-14 22:19

秋税,按季节分别征收田赋的名称。夏季征收的叫夏税,亦称“夏租”;秋季征收的叫秋税,亦称“秋苗”、“秋租”、“秋粮”。唐大历五年,(770年)规定征收夏秋税的数额。《旧唐书·代宗纪》:“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三升;荒田开垦者三升。

按季节分别征收田赋的名称。夏季征收的叫夏税,亦称“夏租”;秋季征收的叫秋税,亦称“秋苗”、“秋租”、“秋粮”。唐大历五年,(770年)规定征收夏秋税的数额。《旧唐书·代宗纪》:“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三升;荒田开垦者三升。”征收期限在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宋代规定: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明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税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清代则称“上忙”、“下忙”,通称“忙银”。《清会典·户部》:“仲春而开征,仲夏而停之;仲秋而接征,仲冬而征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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