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6 23:00
种内竞争亦称“种内斗争”。指同种生物个体之间为争夺共同资源的*生存竞争。同种生物由于要求相同的生活条件,相互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其激烈程度随种群密度增大而加剧。尤其当种群密度接近环境负荷量之极限时,竞争就更加剧烈,其结果是使种群数量的增长受到抑制。种内竞争现象在动物界极为普遍。*达尔文提出,种内竞争是*自然选择的重要基础。但也有人认为生物生存的机会,更多地决定于生物与环境的矛盾,因此,对种内竞争在进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一说提出异议。
种内斗争是指同种个体间的竞争。生态学上对种内竞争十分重视,把它看做是调节种群密度的一种机制。尼科尔森(A、J、Nicholson, 1954)基于这一观点,把种内斗争分成争夺型和竞争型两类。属于争夺型的有关个体,任意消耗资源,结果所有个体都得不到足够的量,极端情况,可共同死灭。这种类型从维持种群的观点来看,浪费资源,容易发生个体数大幅度变动,食草动物出现的竞争就是其中一例。属于竞争型的有关个体,一部分个体确保其所需要的资源,其余一部分个体有时得不到利用资源。为了维持种群资源可被有效地利用,同时使种群的密度维持在稳定的状态。具有势力范围的动物和捕食寄生者中表现的竞争就是其中的一例。如果个体间斗争能力的差异小,种内斗争趋向于争夺型;个体间斗争能力的差异大,种内斗争就趋向于竞争型。植物中存在的所谓自动稀疏现象,通常认为是由于种群内个体间产生了大的差异,弱小的个体受到大形个体的抑制而造成的。出生时间的迟早和所处环境的差别也会造成个体竞争能力的差异。但当这种差异为遗传性所决定时,竞争就成为自然选择的主要因素。达尔文(1859)认为,生活要求相同的同种个体间所产生的斗争最为激烈。他认为这是进化的主要原因。关于种内斗争在进化上的重要性,有很多见解。其中有人〔如李森科( T.D.Lysenko,1945)〕甚至对种内斗争的存在的事实持否定态度。温爱德华兹(V.C.Wynne-Edwards,1962)提出,动物中经常以发展各种社会行为来避免种内斗争过激的现象,以象征性的形式来解决斗争,称为习惯的竞争。例如,高等动物中常见的威吓就是其中一种形式。他主张这一类社会行为是种群水平的(不是个体水平的)在自然选择中即群体选择发展起来的。
同种生物之间由于食物、栖所、生殖或其他生存条件而竞争的现象时普遍存在的。竞争行为多见于脊椎动物,少见于无脊椎动物;多见于肉食者,少见于草食者。
竞争有两种作用方式,一是利用性竞争:通过损耗有限的资源发生竞争,而个体不直接相互作用。另一种是干扰性竞争:通过竞争个体间直接的相互作用开展竞争。如动物为竞争领地或食物进行的打斗。
种内竞争通常较种间竞争激烈,主要类型有争夺竞争、分摊竞争和副竞争等。
竞争中胜利者为了它们的生存和繁殖需要,尽量多地得到控制的必需品,而竞争失败者则把必需品让给它的竞争胜利者,这就是争夺竞争策略。
在另一种竞争类型中,种群所有个体都有相等的机会去接近有限的资源,都可以参加竞争,由于竞争没有产生完全的胜利者,有时全部竞争个体所平均获得的资源,都不足于维持生存所需的能量,使种群难以维持,这种方式即为分摊竞争。
现实生活中,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中各成员 之间,总是处于竞争与合作状态之中,有竞争,也有合作,往往两者并存,从而使社会生活变得千姿百态。
毫无疑问,合作和竞争都有各自的特点。合作能有力地协调人际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合作过程中,群体成员之间也有竞争,竞争对于提高个人工作效率有显著的作用。例如,一个篮球队在对抗赛中,队与队之间是竞争关系,而每个篮球队内各成员之间则是合作关系。每个队员都想为全队多作贡献,投篮命中率高的队自然是优胜者,而投篮手则需要其他成员的密切配合。另外,一个群体内部进行合作时,必然与其他成员展开竞争。所以说,竞争与合作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合作能促进人际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约翰逊(Johnson,1981),控制了四个群体进行比较研究,四个群体指合作的班群体,竞争的班群体,在本群体内合作与外群体进存竞争的群体,以及各成员自己单独活动的群体。学科有阅读,语文、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心理学以及体育。该研究包括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个年龄组。结果表明,在班级中与他人合作的人,比彼此竞争的人和自己单独学习的人学得好。各学科、各年龄段都如此。大学生来说合作的积极性作用稍弱一些。约翰逊根据实验结果指出,一个学生若在合作情境下成绩居于中间,那么,在竞争或单独学习的情境下,如果按100名排列,他大约就要落到第80名左右了。也就是说,他的成绩要从中游降到下游。约翰逊强调指出,合作不仅对提高成绩,且在促进个体社会化,形成互相支持、喜欢和接纳的人际关系能力,提高自尊心,形成对同伴、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积极态度,保理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竞争有利于提高个人工作效率。奥格登做过一项关于警觉性的实验。实验材料是用一光源在暗室内随机调节发光强度,要求被试加以判断,实验者记录判断的正确和错误次数。实验将被试分为三个等组,给以相同的要求和时间。除 A组外,其他两组分别接受不同的指导语,即 A组是控制组,不作任何激励。B组是个人竞委组,实验者告诉该组成员说,实验目的是要比较谁的注意力、观察力最强。C组是群体竞赛组,实验者告诉他们说,实验目的是进行群体之间的比赛,看哪一组成绩最好。结果表明,在个人竞赛条件下,B组成绩最好,每人判断错误为8次(平均);A组最差,即对照组未受任何激励,每人判断错误为24次(平均);C组成绩居中,在合作条件下,每人判断错误为14次(平均)。实验结果说明合作也能提高工榨效率,但次于个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