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加词

更新时间:2023-07-03 10:57

种加词(英文:specific epithet),又称种小名,指双名法中物种名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属名,第二部分为种加词,常为形容词,用来修饰属名专门说明这个种的性质,与属名一样都需要用斜体。在植物学名命名法中,“种名”指的是物种的完整学名,而在动物学名命名法中“种名”既可以指种加词,也可以指属名。

引证解释

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种加词是指种的双名中的第二个词,与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中的种名相当。

例:智人的学名为Homo sapiens,此为种名,由两部分组成:Homo是属名,sapiens是种加词(种小名)。 在语法上,双名法学名(三名法学名也是如此)必须被视作拉丁语词组,所以种名常被称作“拉丁名”,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学名”。在拉丁语法中,种加词可以是:

属名的同位名词:Panthera leo。两部分的词性不必一致,通常是俗名或者是相似生物体的属名或种加词。

所有格。 这种命名在寄生虫中很常见:Xenos vesparum(“胡蜂”的Xenos)

人名和地名也在所有格中使用:Latimeria chalumnae(“Chalumna”的矛尾鱼)。

形容词,需与属的词性一致:Felis silvestris(“森林”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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