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09:51
按照规定程序和制度将科学技术档案集中到一起的工作。包括:①科研、设计、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档案部门,接收和集中各业务技术部门在科研、设计、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按照制度归档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②各类科学技术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接收或征集本专业重要的科技档案进馆。
正文
科研、设计、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每一项科研、设计、生产、基建等活动,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保存。归档要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科研、设计、生产、基建等计划中,列入各业务技术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内。科研课题、产品试制或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负责人,对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要审查签字,向档案部门移交要有完备的手续。基层档案部门平时有责任检查和协助科技人员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科技文件材料的科技项目,任务不算完成,也不能验收。
各类科技档案馆接收和集中的档案主要是:本专业系统按照规定报送的要求长期和永久保存的重要科技项目的档案;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失去现实使用价值,但尚有科学和历史研究价值,可供长远利用的科技档案;本专业历史上形成的科技档案。此外,还接收和保存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各种科技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