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6 10:58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又称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是中国科协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而设置的。中国科协于1999年开展了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工作。
2003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提高基地的科普服务水平,带动和推进各地社会科普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地在科普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中国科协组织进行了对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检查工作。取消13个未能达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标准》单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目前,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共计188个,其中:自然科学博物馆类(包括自然博物馆、各类专业科技博物馆、科技馆、天文馆、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有78个,占总数的41%;国家重点实验室类(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实验室或实验基地)有65个,占35%;高技术企业和生产基地类(包括科技部门的技术基地和工业、农业等部门的生产或实验基地)有28个,占1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类有17个,占9%。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发挥现有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规范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宣传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总结了有关全国性学会、各省级科协和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经验。
本标准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1.1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的,以公益性为目的,面向社会公众常年或经常从事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由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1.2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基本条件、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2.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2有相关的日常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2.3建有科普展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
2.4有专兼职负责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的并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工作人员。
2.5将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科普经费逐年增加。
2.6在基地显著位置设专栏,公示基地的开放制度。其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优惠办法(对象、时间段、标准)、接待办法 (联系人、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
2.7建有宣传、展示科普教育基地整体情况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并与中国公众科技网链接。网站或网页的内容应与基地科普设施的更新、内容的变化、科普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步。
3.1接受中国科协、有关全国性学会和省(市)科协的工作指导。
3.2基地所在单位的领导重视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
3.3有专门的科普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制定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对科普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1博物馆类基地(含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海洋馆、公园等)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和研究基地、高技术企业等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要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5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2000人;自然保护区类基地在划定区域内向公众常年开放,注重利用保护区内的特有科普资源制作科普宣传品。
4.2.1以 《科普法》为指导,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宣传作用,坚持公益性原则,协同当地科协或根据基地自身的特点以及公众和社会的科普需求,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
4.2.2要作好科普活动的内容设计。除普及专业学科的科技知识外,还要有倡导体现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科学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培养公众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反映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问题等方面的内容,不少于总展示量的20%。
4.2.3 要利用多种手段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如安排专人讲解和指导;设计制作用于科普宣传的挂图、展板、录像片、宣传册、网站(页)等。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4.3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应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4每年向省(市)科协或相关全国性学会报工作计划、活动计划和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各类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以及接待公众人数等有关统计数据。
4.5积极参加每年的 “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以及各地组织的“科技周”、“科技节”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年对学生团体参观实行至少半价优惠。
4.6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公众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7基地应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建立协议性的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合作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
4.8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的科普工作。
4.9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对基地自身和科普活动的宣传。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0-2014年)名单
一、科技、文化、教育场馆类(138个)
二、社会公共场所类(84个)
三、科研院所类(84个)
四、生产设施类(60个)
五、其他类(40个)
2022年4月,中国科协认定了首批800个单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11月29日,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化科普工作能力,中国科协补充认定了中测新图航测遥感无人机科普教育基地(华北)、中国测绘科技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等474个单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至2025年。
2022年4月2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命名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决定》,经过初评、终评和公示等程序,中国科协决定命名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消防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等800个单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至2025年。名单中,含博物馆、纪念馆166家,其中,四川有8家,自贡恐龙博物馆上榜。
2022年2月,全省34家单位入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2月7日,中国科协公示了,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第一批认定名单。
2022年4月,电子科大电子科技博物馆入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11月8日,中国科协公布了《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补充认定名单》,台州海洋世界成功获批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11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补充认定名单的公示》,河南理工大学地球科学馆成功入选新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11月29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2021-2025年度第一批补充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酉阳县桃花源科普基地成功入选。
2022年11月29日,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最新发布的消息,海南南海热带海洋研究所跻身于2021-2025年第一批补充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022年12月,中国科协发布2021—2025年度第一批补充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广西科学院、广西民族博物馆、防城港市科技馆、柳州工业博物馆、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5个单位喜获命名。
2022年12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了2021-2025年第一批补充认定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青海省有14处基地入选。其中,由青海省林草系统组织申报的互助土族自治县北山林场、青海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和西宁野生动物园4家单位名列其中。
2022年12月消息,中国科协发布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补充认定名单,河南17个单位上榜。至此,河南省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总数已达45个。
2023年1月,中国科协于补充认定了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天津市10家单位上榜。目前,天津市全国科普教育基地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