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院

更新时间:2023-08-31 02:15

清代内三院之一。有撰写书札,摘录衙门疏状,传布帝王命令及草拟祭文等作用。

机构职责

清代内三院之一。掌撰写与外国往来书札,摘录各衙门疏状,传布帝王命令及草拟祭文等。

历史沿革

天聪十年(1636年)三月,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负责记录起居、撰拟诏令、编纂史书、庆贺表文、纂修实录,册拟功臣诰命等。内秘书院,负责撰写外藩往来书信、记录各衙门的奏疏及代汗起草对各官的指令。内弘文院,专门负责注释历代行事的好与坏、给皇帝讲经注史、颁布制度等《东华录》,天聪十年三月;又阮葵生:《茶余客话》,卷1,“内三院”,中华书局,1960年版。。是年六月(从四月起,改为崇德元年),更定内三院官制:内国史院设大学士一人、学士二人;内秘书院大学士二人、学士一人;内弘文院大学士一人、学士二人《东华录》,崇德元年五月。。这些大学士、学士分别由满人、汉人、蒙古人担任。这是清代设大学士之始。清沿明制,不设宰相,而代之以大学士。大学士的权力很大,直接参加议定国家军政大计,掌握国家机密。内三院的设置实际上已取代了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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