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8:50
秦市乡,隶属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地处江陵县东部,东与监利县程集镇接壤,南连石首市横沟市镇,西靠普济镇,北接沙岗镇。秦市乡行政区域总面积55.69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末,秦市乡常住人口20383人。
春秋时期,属楚地。
民国时期,属江陵县。
1949年后,属江陵县普济镇。
1987年,从中划分17个村,沙岗镇3个村,共20个行政村,独立建乡。
2011年末,秦市乡辖秦市1个社区,刘家副、砖井、台湖、谭彩则、曾家湾、藤梓树、河渊、秦家场、陆阳台、永丰、张公壻、东陈岭、阳湖、廖堤、千合、拖船埠、吴堤、聂堤、刘港、连心20个行政村。
截至2021年10月,秦市乡下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陆阳台村。
秦市乡地处江陵县东部,东与监利县程集镇接壤,南连石首市横沟市镇,西靠普济镇,北接沙岗镇。秦市乡行政区域总面积55.69平方千米。
秦市乡境内为江汉平原,地面高程一般在26.1~36.2米。最高峰位于千合村老堤,海拔36.2米;最低点位于阳湖村,海拔26.1米。
秦市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39.5℃,年平均日照时数2378小时。无霜期年平均250天,年平均降雨量1221毫米。
秦市乡境内属四湖流域水系,从刘家副村西入境,由西而东,穿过永丰村,与监利县程集镇交界。境内有4条河流,总长16.4千米。
秦市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大风、雷击等。最严重一次发生在2001年6月8日,11个小时降雨量366毫米,1000公顷农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420万元。
2011年末,秦市乡辖区总人口289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20人,城镇化率8.4%。另有流动人口320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8872人,占99.9%;有少数民族28人,占0.1%。2011年,人口出生率10.29‰,人口死亡率3.2‰,人口自然增长率7.09‰。
截至2017年末,秦市乡常住人口20383人。
2011年,秦市乡农民人均纯收入6017元。
2011年,财政总收入448万元,比上年增长6%。
2011年,秦市乡耕地面积21.33万亩,人均7.4亩。2011年,秦市乡农业总产值6383万元。粮食作物以种植水稻、棉花、小麦、油菜为主。2011年,秦市乡生产粮食20300吨,棉花0.1万吨,小麦0.1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为主。2011年,秦市乡生猪出栏7872头,上市家禽422.8万羽。水产品2704吨。
秦市乡以化工、建筑材料、服装加工、棉花加工为主。2011年,秦市乡工业总产值56400万元。拥有工业企业30家,职工28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5247万元。
2011年末,秦市乡商业网点72个,职工793人。2011年,秦市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740万元。
2011年末,秦市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8866万元,比上年增长21.4%;各项贷款余额1396万元。
2011年,秦市乡全年函件业务18000件,报纸、期刊累计发行4000份(册)。
2011年末,秦市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9个;各类图书室21个,藏书31500册。
1988年5月,秦市乡建成秦市乡广播站,后改称广播电视站,2011年末,秦市乡有线电视用户5650户,入户率90%。
2011年末,秦市乡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680人,专任教师42人;小学2所,在校生840人,专任教师7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930人,专任教师8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07.6万元,比上年增长20.3%。
2011年末,秦市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门诊部(所)8个;床位82张,固定资产总值448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3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14人,注册护士25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2%。
2011年,秦市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6户,人数83人,年发放资金15.4万元,比上年增长22.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11户,人数1071人,年发放资金9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8%。医疗救助24人次,发放金额8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8人。农村福利院1所,床位45张,收养农村五保对象45人。
2011年末,秦市乡有邮政局1处。2011年,秦市乡有电信企业1家;固定电话2100部,普及率96%;移动电话5650部;互联网用户1240户。
秦市乡因昔时居民多姓秦得名。
秦市乡境内有荆洪、秦黄2条公路干线交会。2011年末,秦市乡硬化村级公路71千米,实现了乡与村、村与村相通的格局。
2000年12月,秦市乡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先进乡镇”称号。
2001年3月,秦市乡被中共荆州市委授予“十面红旗”称号,同年,被中共湖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