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7 21:41
(一)组织拟订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民航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公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 民航客货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地方铁路等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 民航客货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路政执法、运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公路、地方铁路、 民航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运输场站、搬运装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承担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地 方铁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辖区内收费公路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机场建设及运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指导与监督,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七)负责全市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地方铁路与全国铁路、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航空等运输形式间的关系。
(八)负责全市民航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负责国内外航线培育、开辟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城市客运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客运特许经营权的许可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紧急情况时临时接管城市客运业务的经营。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工 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中心,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察督办。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 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及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 ·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全行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和监督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的监管;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 开展国际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协调全局行政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的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保密、提案、督察、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综合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扶贫、暑期工作。
组织协调全局党群部门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信息、督察工作;负责党的统一战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及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全局人力资源开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奖惩、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的目标考核;负责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特有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负责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局公务员培训和直属单位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政策研究及宣传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又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局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及各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下拨、使用的监督管理;编报本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政策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贯彻实施;协助有关融资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负责对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的内部审计。
又称老干部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局机关科级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选拔、考核、调整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档案;负责老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搞好服务工作。
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拟订公路建设、公路运输、城市道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民航客货运输的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外资引进和收费路桥的规划审核上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统计、预测和资料信息工作。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鉴定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工业产品认证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物流发展规划,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推进重点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在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物流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先进物流技术。
又称秦皇岛市航空管理局,拟订全市民航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全市民航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培育、开辟国内外航线的协调工作;承担新机场前期谋划、项目报批、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外部建设条件的协调及实施工作。
拟订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客运场站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特许经营权的许可和监督管理;指导县(区)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客运市场监管,紧急情况时临时接管城??:负责全局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协同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公路运营、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地方铁路、城市客运、机场等运输行业的的安全管理;指导有关应急体系建设,处理上级交办的应急事项;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以及征集兵员工作;负责带领民兵执行战备值勤任务和急、难、险、重任务。
纪检委(监察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史忠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贵明: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计华: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孟凡兴:副局长
温立成:副局长
高伟志:副局长
胡连鼎:副局长(兼)
任耀东:副局长(兼)
2019年12月10日,被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