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5 19:40
指导、协调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学籍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职业高中工作。并且管理全区学前教育、扫盲教育,落实教育计划、指导教育改革;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年检工作;统筹管理成人文化技能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证书考试;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
至2013年底秦皇岛市各类学校869所。其中,高等院校10所(驻秦高校7所,市属高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31所,高级中学31所,初级中学134所,小学429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幼儿园281所。
秦皇岛全市共有小学 429所,在校生18.36万人;普通中学165所,在校生12.78万人。全市高等院校总占地面积 9660.66 亩,建筑面积293.4万平方米,教职工 8920人,在校学生11.7万人。有国办学校现有教职工29487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2.89%、98.88%、99.47%。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3.3%,初步形成了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一)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方面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导与协调。
(四)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职业院校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和维护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院校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等项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及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学校及幼儿园个数
秦皇岛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157所,包括幼儿园527所,小学420所,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126所,高级中学(包括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34所,特教5所,中职学校29所,中等技工学校6所,高等院校10所。
(二)学生人数
我市现有在校生人数59.31万人。其中幼儿园73841人,小学210756人,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 96801人,高级中学(包括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 50355人,特教800人,中职学校25537人,中等技工学校5426人,高等院校12.96万人。
(三)教职工人数
秦皇岛市学校教职工人数5.1万人。其中幼儿园7766人,小学15694人,初级中学8473人,九年一贯制1901人,完全中学341人,高级中学4715人,十二年一贯制743人,特教212人,中职学校2396人,中等技工学校601人;高等院校教职工8238人。
(四)毕业人数
秦皇岛市各类学校毕业生人数118634人。幼儿园29116人,小学32864人,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 33252人,高级中学(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 14942人,特教82人,中职学校8378人。
(五)招生人数
秦皇岛市学校新生入学人数128718人。幼儿园30647人,小学35020人,初级中学(包括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 31689人,高级中学(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 18441人,特教86人,中职学校12835人。
(六)师资水平
高中:本科以上学历99.9%,研究生11.2%,初中:本科以上学历92.7%,研究生2.6%,小学:本科以上学历78.4%,研究生1.7%。
市教育局局长:肖凤利
市委教育工委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野平
市委教育工委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韩和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孟凡功、王艳敏、韩军
副局长:马丽娅
市委教育工委工委委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谷桂云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调研员:孟凡功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谷立江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刘文杰
2019年12月10日,被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