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2 22:44
文保界人士爆料,据市规划委公布的“前圆恩寺社区用房项目用地控规调整公示”,被拆的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北屋属“越界拆迁”。
市级文保单位秦老胡同35号绮园花园,因隔壁37号院北屋拆除建社区服务设施和停车场引发争议。文保人士指出,被拆的37号院才是“绮园花园”主体。
2012年2月29日,秦老胡同37号院内被拆了大部分的北屋,依旧瓦砾遍地。居住该院东屋的连先生称,2月27日,有自称文物局的人来到院里,询问了北屋的情况。
“这块地儿不能拆。”听闻秦老胡同37号院部分被拆,文物界著名专家、曾主持起草1982年《文物保护法》的谢辰生先生表示,南锣鼓巷作为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任何破坏性拆建都该被禁止。在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地下停车设施,“谁给他们批的”他表示已联系东城区住建委“不让他们拆”。
在文保人士的指点下,记者查阅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有关法规与文物保护的相关条例发现,秦老胡同37号院部分被拆,与现行的条例和规章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而秦老胡同37号位于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同时又位于市级文保单位的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理所应当是不得新建、改建的区域,但却遭到拆除。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条例中,对于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有相关规定,即便是新建、扩建这些设施,相关部门在规划许可前,也应该征求同级文物部门的意见。而如果涉及要拆除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更应当征求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北京市文物局和东城区文委均表示,文物部门并未收到规划部门在秦老胡同区域的拆建征询。
据了解,北京市规划委在2011年5月25日公示了《前圆恩寺社区用房项目用地控规调整公示》。
2012年2月29日,文保人士崔金泽称,根据该公示的项目总平面图显示,该项目红线为前圆恩寺胡同28号院和30号院,秦老胡同37号院北屋在红线之外。“本来市级文保单位的二类建筑控制地带就不该私自拆建,秦老胡同37号院是被‘越界拆除’的”。
另外,崔金泽称,项目总平面图上标出的建筑高度,也违反了《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中“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的规定。
北京市规划委及东城区政府,未就上述专家、学者的质疑作出答复。
此前,东城区交道口街道办曾表示,市规划委公示的项目“是区里的”,“不知道拆迁方是谁”。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其中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民俗文化节活动在秦老胡同拉开了帷幕。由幼儿园小朋友以及社区居民组成的“蛰伏昆虫队”在胡同里进行了巡游,向人们报告惊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