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11:57
税收性质是税收这一分配形式所具有的特性。税收作为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具有其特有的性质,有的是所有社会形态税收所共同具有的,如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不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要是税收,都具有这“三性”,称为税收的“共性”; 有的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所特有的,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税收,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超经济剥削,具有强烈的剥削性。而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则不存在剥削性,而具有人民性、返还性(又称整体返还性) 。由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的性质不同,因此,从社会特殊性来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税收的性质是有根本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