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8:01
概述
“税收阻碍效应”的对称。国家课征某税时规定税收优惠内容,促使纳税人热衷于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效应。如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涉外所得税法,旨在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又如设立经济特区实行优惠税制,鼓励外国企业与个人投资等。税收激励效应能否实现,还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和偏好。如国家规定对个人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不征税或减税,若某人有1000万元的存款足可以去办企业,该人是否去办企业或从事种生产经营活动,则还取决于该人的意愿或偏好。政府的课税究竟是产生激励效应还是产生阻碍效应,应当具体分析和研究。比如,对个人所得课税,纳税人可自由支配的所得减少,即产生了所得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纳税人对税后所得需求弹性很小,则政府课税会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赚取更多的收入,以保证其所得不因课税而有所减少。如果纳税人对税后所得的需求弹性大,则政府课税会妨碍人们去努力工作,因为与其努力工作,赚取收入付税,还不如少赚收入不付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