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4 19:20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Teenagers Aviation School Of Air Force),简称“空军青航校(TASAF)”,是国家为从源头上提高军事飞行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坚持早介入、早选苗、早成才,于2015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和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11个省份,依托16所省级示范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计划招生1000名左右,高三毕业达到空军招飞标准条件的,输送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培养。
为从源头上提高军事飞行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坚持早介入、早选苗、早成才,2015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和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11个省份,依托16所省级示范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计划招生1000名左右,高三毕业达到空军招飞标准条件的,输送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培养。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符合国家和军队招飞政治条件。
(二)年龄不小于14周岁、不超过17周岁。
(三)身高在163-183cm之间,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2cm,体重可放宽至46kg。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5%-120%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四)使用空军C型视力检查表,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五)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六)品学兼优,中考成绩“可比系数”≥1(以当地中考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当地录取“参考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得出“可比系数”)。
(一)针对飞行学员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训练。
(二)文化教学由承办中学负责,航空特色教育由空军组织实施。每年暑期组织高二学生开展体验飞行,训练和往返交通等费用由空军承担。
(三)实行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单列招生计划,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参加招生检测食宿和交通费用由空军承担,考生不花一分钱。
(二)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
(三)学生享受3年免费高中教育,在校期间,空军每人每年发放10000余元伙食费,每月发放400元津贴,并发放空军特制服装,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学金。
(四)学生参加空军招飞选拔时,特别优秀的,可成为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