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0 06:58
突击提拔干部是指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在短期内快速提拔、调整、任命一批领导干部,属违法行为。
国家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如有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等情形,可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文件第四条中具体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四条同时也指出,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培养提拔代表政府、行使公权的党员干部,理所应当慎之又慎。突击提拔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其成因同样令人思索。
“长江后浪推前浪”,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理应是提拔任用干部的首要原则。在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与作风的当下,秉承宁缺勿滥方针、严防滥竽充数同样十分重要。
但是,如今某些领导干部却有自己的“小算盘”。其要么是崇尚“任人唯亲”,要么则热衷打造“官场小圈子”。在对待事务与问题时,个别领导干部不是根据“是非曲直”,而是按照“自己人”与“外人”,采取双重标准。而“圈内人”不是具有紧密利益瓜葛者,就是阿谀巴结之辈。此类“如意算盘”的根本目的是——“我的人必须和我一条心,不许挑刺乱说话”“你们都是靠我升的官,还不感恩戴德、鞍前马后吗?”领导班子换届、干部换岗频繁之时,则被某些人看成是排除异己、培植嫡系的好机会。通过亲手提拔大批干部,不仅能迅速扩张关系网,更是靠卖官发了横财。权力私欲不断膨胀、裙带关系十分复杂,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为腐败埋下严重隐患!
当然,如果说突击提拔的干部都是“无能之辈”,未免太过绝对。但在“潜规则”之下,正直敢言者很可能遭遇排挤,意志不坚定者难免“近墨者黑”,“惟上是举者”反倒有机会“如鱼得水”。君不见,面对“领导指示”,某些干部无条件“甘效犬马”;面临“上级考核或提拔”,一些人立刻想到“后门与孝敬”;顾及人情面子,有人对问题干脆睁一眼闭一眼。不仅如此,为了官位与升迁,各种“政绩工程”不时出现;为了一己私利,有人不惜违反党性原则,以身试法!事实上,“问题干部”在仕途上走的越远,腐蚀的“辐射效应”就越强。纵观近年查处的“官场圈子”、“腐败窝案”,某些干部从“被迫下水”到“成长”为腐败大贪,可谓“弹指一挥间”。培养一名有能力的干部可能需要很多年,但沉沦垮掉有时就是一念之差!
显然,突击提拔也好、官场圈子也罢,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一言堂”。在考核、评价、任用干部的过程中,群众意见与发言权的缺失,是某些人无条件臣服于“长官意志”的重要症结。殊不知,群众的眼睛恰恰是最雪亮的,不管在什么时期,群众的口碑往往才是检验干部的最好“试金石”!
今年的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讲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4月9日,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党和国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断深化的今天,各级政府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牢记“忧患、公仆、节俭”三种意识,严惩权权交易,严打权钱勾结;另一方面,也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正根植于群众之中,从机制层面鼓励保护群众“讲真话”的本能,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的反映与呼声,全力谋求群众的满意才是最大的政绩。党和政府不断自省自纠,稳步推进民主体制改革,不仅是在打造又一柄“惩庸防腐”利剑,也是透明、民主、阳光执政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