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2 14:53
立法形式是创制法律的方式。可分为制定和认可两种基本形式。制定是国家主管机关直接创制法律的活动,即通过规定的程序创制法律,表现在创制法的决定中,也表现在国家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其它表现法律规范的形式中。
释义
认可是国家立法机关对某种习惯进行承认并赋予法律效力的活动。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实上赋予某种规范以法律上的效力;二是在国家法律文件中明确认可某些规范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全民公决也是立法的一种特殊形式,由全体公民投票表决来决定是否通过某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