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15:30
济南市盐务局章丘分局是章丘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和行政执法主体,负责章丘市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济南市盐务局。济南盐业公司章丘分公司是济南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市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现有在册职工123人,其中在岗职工76人、内退职工34人、离岗创业人员4人、停薪留职人员5人。
2010年开始,济南市盐务局(盐业公司)章丘分局(分公司)改变过去僵化的经营方式,选用现代流通方式,依托2700余个食盐零售网点和30多家经营盐业配送商品的连锁形象店---济盐连锁,全年,向终端市场和用户配送各类盐产品18500余吨,酒水、调味、洗化、食用油四大系列90余个品种的非盐商品100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2011年1—11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890.3万元,同比增长775.5万元,实现利税221.4万元。销售各类盐产品18570吨,同比增长380吨。其中:食盐销售13572吨,小包装食盐销售4340吨,小工业盐销售4999吨,高档盐销售1522吨。非盐商品销售额1000余万元。
2007年12月,被济南市政府授予“食盐专营”和“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双先进单位;2008年1月,被山东省盐务局授予“2007年度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济南市盐务局授予“全市盐业系统先进单位”;党总支连续5年被济南市盐务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11月和2010年11月两次被山东省盐务局授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2010年3月被章丘市直工委评为“双承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3月被章丘市直工委评为“2010年度机关党建先进单位”;2011年2月被山东省盐务局授予“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6月,党总支书记王延峰同志被山东省国资委授予“省管企业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11月15日,山东省盐务局局长、山东省盐业集团董事长于志群率队到章丘分局调研考察非盐业务开展情况时,对章丘分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配送部、办公室、业务科、盐政科、物业管理科、政工科、采购部、市场部、工会。
王敬伟:济南市盐务局章丘分局局长、济南盐业公司章丘分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周杰:济南市盐务局章丘分局党总支委员、副书记、副局长、济南盐业公司章丘分公司副经理,分管政工科、采购部,配送部、市场部。
彭廷玉:济南市盐务局章丘分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济南盐业公司章丘分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科、物管科。
张红卫:济南市盐务局章丘分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济南盐业公司章丘分公司副经理,分管办公室、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