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税

更新时间:2023-10-13 16:18

竹木税指的是唐以后历代封建政府对贩运竹木所征的通过税。唐德宗建中三年 (公元782年) ,在各地商路要津,抽收过往商货十分之一。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 宋、元、明继续征收竹木税。宋时主要征收实物,税率亦为十分之一,名“抽分”或“抽解”。

元明兼收银钞。明洪武初,设竹木抽分局。成化九年 (公元1473年) ,原收钞的折征银两。清竹木税改征银两。后各地征收厘金,竹、木亦收厘税,税率较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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