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00:11
笙(拼音:shē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笙”始见于战国时期,本义指一种管乐器,由十三根长短不同的竹管制成;后竹席亦谓之“ 笙”。
笙,形声字,战国文字作图1。上部以“竹”为形旁,下部用“生”作声旁。“笙”从竹是因为竹制,生是表声。汉隶“笙”字或从“艸”,而与古地名之“苼”字同形。图二小篆承自战国文字,图三、图四汉代字体承自小篆而定体。
“笙”为古簧管乐器之一。《诗·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信阳楚简》2.03 “二笙”,皆用其本义。晋·左思《吴都赋》:“桃笙象簟,盛于筒中。”李善注引刘逵曰:“桃笙,桃枝簟也,吴人谓簟为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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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簧,象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大者谓之巢,小者谓之和。从竹,生耳。古者,随作笙。所庚切。
十三簧。蒙上管乐而言。故不云管乐也。大郑《周礼注》曰:“笙十三簧。”按,《广雅》云:“笙十三管。”亦每管有簧也。
象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白虎通》曰:“八音,匏曰笙。匏之为言施也,在十二月,万物始施而牙。笙者,大蔟之气,象万物之生,故曰笙。”《释名》曰:“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也。按礼经,东方钟声谓之笙钟、笙声。笙犹生也,东为阳中,万物以生,是以东方钟、声谓之笙也。”初生之物必细,故方言云:“笙,细也。竽,大笙也。故竽可训大。”
大者谓之巢,小者谓之和。见《释乐》孙云:“巢,高大。和,小笙。”《乡射记》曰:“三笙一和而成声。三笙谓大者,一和谓小者也。”
从竹生。列管故从竹,正月之音故从生,举会意包形声也。韵会本无声字为长。
所庚切。十一部。
古者,隨作笙。通典曰:“出世本。”
《唐韵》《广韵》所庚切。《集韵》《韵会》《正韵》师庚切,音生。
《广韵》:乐器也。《世本》:随作笙。
一曰女娲作。《释名》:笙,生也,象物宝地而生也。《博雅·释乐》:以瓠为之。十三管,宫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气。象万物之生,故谓之笙。《尔雅·释乐》: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注: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
又细也。扬子《方言》:笙,细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细貌谓之笙。《广雅》:笙,小也。
又地名。《左传·宣十八年》:归父还自晋,至笙。注:笙,鲁境。
又簟名。扬子《方言》:簟,谓之笙。左思《吴都赋》: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又叶师庄切。《诗·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将、行。行,音杭。
(书影来源: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注,康熙字典)
(“笙”字形对比)
笔顺名称:撇 横 点 撇 横 点 撇 横 横 竖 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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