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9 10:14
笛卡尔主义主要包括以下两个观点:第一是确立了主体的独立地位,并建立了主体与客体相对而存的“两分法”,其二是给出了“主体同一性”的假设,即“所有的主体都具有相同的心智框架”,因此主体之间是可以彼此“抵达”的。
可以说,我们迄今为止依然思考、生活、行走在“笛卡尔坐标系”下。就像牛顿力学依然是眼下绝大多数人认识这个世界、制造机器、了解运动最基础的知识一样,“笛卡尔坐标系”确立了我们无论推理、论证,还是演算、求解,甚至思考、判断的基本框架,成为时代的一种认识范式,这种“范式”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等式,即“科学=理性进步”。
笛卡尔主义认为,精神和物质是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精神的本质在于思想,物质的本质在于广袤;物质不能思想,精神没有广袤;二者彼此完全独立,不能由一个决定或派生另一个。
笛卡尔建立了近代哲学的第一个体系,他被称为”近代哲学之父”是当之无愧的。他以”普遍数学”为方法论,按照分析和综合的方法论规则,把”自我”作为第一原则,建立了”明白清楚”的真理的内在标准,一步一步地推导出关于心灵,上帝和物质的确定知识。他的哲学体系像数学的公理体系一样,有简洁,严格与和谐之美。他的天赋观念论,理智至上的立场,以及身心二元论都表现了唯理论的基本特征,对后来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笛卡尔不如培根那样幸运,他的哲学比培根哲学遭到更多,更加激烈的反对。笛卡尔在发表时,在书后附有六组驳难,其中四组来自神学家,其余分别来自霍布斯和伽桑狄。经院哲学的传统在欧洲大陆比在英国更加牢固,神学家们敏感地对笛卡尔的哲学做出了激烈的批判,天主教会还把笛卡尔的著作列为禁书。霍布斯站在机械论立场上,伽桑狄站在古代原子论立场上,也批判了笛卡尔的唯理论,尤其是天赋观念论。在激烈的争论中,笛卡尔在荷兰和法国赢得了一批追随者,在那里形成了笛卡儿主义,并在被经院哲学统治的大学里争得了一小块地盘。
法国笛卡儿主义代表是马勒伯朗士。马勒伯朗士突出了理性和感性,理智与意志和欲望的对立,他把上帝作为哲学的第一原则,以此来解决身心关系问题。他说,身心的协调一致是一种”机缘”。在身体活动的每一时机,心灵也发生对应活动,反之亦然。但两者并无因果关系,也不互相影响。正如始终保持同步运行的两个钟一样,身心之间的一致性只是一种机缘。这种同步的机缘对于人的理智而言是偶因,但偶因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包含在上帝的心灵之中。身心机缘的真正原因是上帝的安排,上帝好比是两个钟的设计师,启动者一样。事先把两种不能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实体的活动安排成同步发生,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