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艺术

更新时间:2024-04-08 22:58

第九艺术是指传统八大艺术(绘画、雕刻、建筑、音乐、诗歌(文学)、舞蹈、戏剧、电影)之外的某种艺术形式,在不同的资料中有不同的认定,如:电视艺术、电视剧、漫画书、电子游戏等。

词语起源

1911年,乔托·卡努杜发表了名为《第七艺术宣言》的著名论著,第一次宣称电影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综合建筑、音乐、绘画、雕塑、诗和舞蹈这六种艺术的“第七艺术”。而在民国和近代的词典中,将电影称为“第八艺术”,例如1934年出版的《新名词辞典》中描述:【第八艺术】指电影艺术,即在文学、音乐、绘画、剧曲、建筑、雕刻、舞蹈等艺术以后发生的第八艺术。

第九艺术就是在以上定义的基础之上,衍生出的对新兴艺术的一种称谓。

游戏本质

电子游戏艺术的本质是:“虚拟的真实”(Virtual Reality)。记得有过这么一句话:小说就是一种说谎。小说作者在构造小说中的虚构情节时,是处在超脱于现实世界里一言一行会带来相应后果这种状态,因此可以自由地异想天开。鲁迅先生也曾说过:“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戏剧、电影甚至电子游戏都是虚幻的,都是谎言;可是就另一个意义上说,它们又代表着一定程度的真实。从这些艺术作品中我们了解到了创作者的幻想、空想和当他们的想象力自由驰骋时所想到的一些幻象。这些空想、想象与幻象,都是来源于创作者真实的感性生活中,包含了他们内心世界里宝贵材料的一些真相,从而使我们透彻地洞悉创作者的品格、心理与精神思想。歌德曾经说过:“每一种艺术的最高任务,即在于通过幻觉,达到产生一种更高真实的假象。”而电子游戏则超过了以往任何一种艺术形态,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性”,或者称为“虚拟的真实”。它可以将小说中描述的一场激烈的战争在显示器上由抽象的符号转变为血淋淋的无比“真实”的残酷画面,并让游戏者直接参与其内,或胜利,或流血失败,而不再是欣赏小说、电影时的那种第三方旁观者的身份姿态。因此可以说,电子游戏本质上就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虚拟的真实”。

艺术特征

每一门艺术都有区别于其它艺术形态的显著的艺术特点,电子游戏的最大特征就是参与。它赋予欣赏者(玩者)的参与感要远远超出以往任何一门艺术,因为它使玩者跳出了第三方旁观者的身份限制,从而能够真正融入作品中。诗歌、小说等艺术形式的创作者(作者)与欣赏者(读者)是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感性经验绝不会一样,因此读者根据作者给他的符号概念还原为感性形象时,也是利用他记忆中的特殊感性经验来还原的。这样就造成读者在欣赏过程中的参与感受到了其本身感性经验的影响与限制。所以,每一位读者所还原的形象与作者心目中的形象绝不可能相同,因此也绝不可能完全领会作者的思想意境与作品的精神内涵。同样地,戏剧、电影等艺术形式虽然更为感性、更为直接地揭露现实社会的种种矛盾与冲突,但是带给欣赏者(观众)的参与感仍不足,没有摆脱第三方的圈子。也正因为这样,只有当戏剧、电影的主题所要揭示的冲突与矛盾与观众自身的感性经验相符合时才会引起共鸣,达到精神愉悦;如果两者相距过远,则观众是无法理解其精彩之处的。而在欣赏(游玩)电子游戏作品时,玩者是自己主动进行的(而不是被动接受),这使得参与感与角色代入感大大增强,虽然还是在制作者预先设定的范围内,但玩者在虚拟的世界中亲身参与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这种当事人的身份与以往艺术形态中旁观者的身份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就算是一部游戏作品的内涵主题与玩者的实际生活有一定距离,但游戏的过程中玩者正是在不断积累有关的感性经验,这样,玩者与制作者就更容易进行心灵的交流,从而产生共鸣。

在许多的电子游戏作品中,随着玩者所作的选择不同,便能导致人物不同的命运,从而赋予了玩者极大的再创造余地,这种参与感是以往任何一种艺术形态都望尘莫及的。

游戏分类

电子游戏按载体媒介的不同,可分为电脑游戏、电视游戏(游乐器游戏)和大型电玩(街机游戏)。对于电脑游戏来说,其特点是应用广泛,普遍采用DVD作为载体,然而受机能的影响,电脑游戏对于图形处理方面始终滞后于电视游戏。在人们进入高清时代开始,电视游戏真正的特色也就体现出来了,强大的图形处理器使得家用机拥有与电影不相上下的画质和真实感,这类游戏普遍采用DVD或BD作为载体。街机游戏则由于其通常带有营利性质,所以这类游戏节目一般有如下特点:场面激烈,刺激感官;游戏难度大,以增加重复投币率;节目流程较短,以节约制作成本等等。然而遗憾的是,街机游戏在全球范围内的份额正在渐渐的萎缩中。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以上三者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不同载体上的游戏作品的移植度也越来越趋近完满。

根据玩者在游戏环境中不同的参与方式,电子游戏又可分成诸多不同的类型。

角色扮演类(RPG,Role Playing Game),

这类游戏提供玩者一个可供冒险的世界(Fantasy World)或者一个反映真实的世界(Real World),这世界包含了各种角色、建筑、商店、迷宫及各种险峻的地形。玩者所扮演的主角便在这世界中通过旅行、交谈、交易、打斗、成长、探险及解谜来揭开一系列的故事情节线索,最终走向胜利的彼岸。玩者依靠自身的胆识、智慧和机敏获得一次又一次的成功,使自己扮演的主角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得到巨大的精神满足。

模拟仿真类(SLG,Simulation Game),

这类游戏提供玩者一个可以做逻辑思考及策略、战略运用的环境,且让玩者有自由支配、管理或统御游戏中的人、事或物的权力,并通过这种权力及谋略的运用达成游戏所要求的目标。玩者在条件真实、气氛宏大的游戏环境中充分施展智慧,克敌制胜,达到高层次的成功享受。

动作类(ACT,Action Game),

这类游戏提供玩者一个训练手眼协调及反应力的环境及功能,通常要求玩者所控制的主角(人或物)根据周遭情况变化做出一定的动作,如移动、跳跃、攻击、躲避、防守等,来达到游戏所要求的目标。此类游戏讲究逼真的形体动作、火爆的打斗效果、良好的操作手感及复杂的攻击组合等等。

冒险类(AVG,Adventure Game),

这类游戏在一固定的剧情或故事下,提供玩者一个可解谜的环境及场景,玩者必须随着故事的安排进行解谜。游戏的目的是借游戏主角在故事中所冒险积累的经验来解开制作者所设定的谜题或疑点。通常这类游戏常被用来设计成侦探类型的解谜游戏。

运动类(SPT,Sport Game),

这类游戏提供一个反映现实(指正常的运动方式及运动精神)中的运动项目,并让玩者借助控制或管理游戏中的运动员或队伍,来进行运动项目的比赛。

桌面类(TAB,Table Game),这类游戏提供一个训练逻辑思考或解谜的环境,并且有一定的规则及逻辑。玩者必须遵循游戏所设定的规则来解开谜题,达成游戏目标。此类游戏讲究高超的人工智能、新奇的玩法和舒适的操作环境。玩者在游戏中自得其乐、逍遥自在,也是一番享受。

此外还有射击类(STG)、对战类(FTG)、赛车类(RAC)、音乐类(MUZ)、解谜类(PUZ)、角色战略类(SRPG)、三维射击类(DOOM-LIKE)等等各种形态的游戏,从各个层次、各个角度带给了玩者愉悦的身心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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