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3 11:09
2012年3月,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启动。
2012年5月31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发布《关于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2年6月6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发布《关于在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期间开展“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的通知》。
2012年6月11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开始进行网上作品申报。
2012年6月18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开始在挑战杯官网报名。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行全国复赛。
2012年9月29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发布《关于调整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时间的通知》,将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调整为2012年11月24日至29日举行。
2012年10月25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行赞助签约暨会徽、会歌、吉祥物发布仪式。
2012年11月24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2年11月25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开幕。
2012年11月29日,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闭幕。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共挑战、创未来”为主题,以“全民”、“全球”为办赛理念。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上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同济大学。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有2056所参赛高校,线上参赛学生用户近16万人。
凡在201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参加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主体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3件(专项竞赛名额另计),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复审,评出参赛作品总数的90%左右进入决赛。竞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作品总数的10%、20%和70%;各组参赛作品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全国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奖励。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竞赛设20个左右的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主要依据为网络报备作品的数量和进入决赛作品的质量。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委员会提名,主办单位评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有近50名来自风险投资、企业、金融、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及青年创业典型对竞赛进行评审。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采用“集体阅卷”的方式;组委会根据作品分组情况,匿名发给相应组别的评委进行初步评分;初评通过网络进行,同一作品的得分如果出现较大差距,还会进行复评。一件作品最终获奖,除评委公认外,还要通过评审小组复议、评审组组长会议等环节进行层层筛选。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评出金奖69件(含港澳地区4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评出银奖142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评出铜奖402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评选出“最佳创意奖”1件、“最具投资潜力奖”1件、“最受媒体关注奖”1件、“最佳展示奖”2件、“最具人气奖”2件、”评委推荐特色奖”12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有21个省级团委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共有126所高校获得校级优秀组织奖。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吉祥物以同济校园的天鹅为创意原型,取名为同同,取意同济大学和“挑战杯”同心协力,共挑战,创未来”。天鹅勇敢、坚毅、百折不回,当代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正好比天鹅展翅,跃跃欲试于蓝天。吉祥物的眼睛灵气十足;表情友好自信;设计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造型简洁,色调和谐,传递出清新独特的青春气息,反映出当代大学生面对创业充满热情、迎难而上的个性特质。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会徽的主体是“莫比乌斯环”,象征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图形既是数字“8”,也是无限“∞”,寓意“挑战”精神和对具有无限可能的“未来”的追求。会徽背景是“T”“J”两个字母组成的地球,取意“同舟共济,拥抱世界”,体现了赛事“全民”、“全球”的办赛理念,同时代表比赛在同济大学举办。图形配色立体自然,体现出现代VI的设计理念。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会歌名为《挑战杯之歌》,由肖水龙作词、张小平作曲。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期间举办了参赛项目作品展、创业大讲堂、《共挑战·创未来》新书发布仪式、创业达人挑战赛、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和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推介会、“MM百万青年创业计划”工作推进会、国际大学生创业夏令营成果展等交流活动。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期间拍摄制作了由竞赛参赛团队担任“主角”的电视节目《谁来一起午餐》,让大学生创业赛事迈入百姓生活,让更多人了解和关心挑战杯。
为鼓励大学生将创业计划书真正落地,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在赛制上进行了诸多创新,特别突出了竞赛的实战性。(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杜汇良 评)
中国内外包括但不限于《解放日报》《中国青年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人民网、央视网、中国新闻网、同济大学新闻网、挑战杯官网等新闻媒体对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