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更新时间:2024-04-22 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5年8月9日至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

赛事筹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符合相关竞赛、表演项目单项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运动员注册规定。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中要有该地区独有的世居少数民族代表,确保中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参加该届运动会。

(二)代表团组团名额:第一次报名后,由主办单位根据运动会规模和第一次报名汇总情况,统一确定名额。

(三)参加各竞赛、表演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表演项目规程执行。

(四)代表团领导和工作人员名额: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3人,秘书长2人。凡参赛运动员总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的代表团,团领导和工作人员总数不得超过12人;运动员总数50人以上的代表团,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基数为14人,每增加20名运动员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一)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陀螺、押加、民族式摔跤等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比赛,原则上均采用先分组循环赛,再进行淘汰赛的两阶段竞赛方法。第二阶段淘汰赛设8个号位,共进行3轮7场比赛,不增设附加赛。当某个单项竞赛的参赛者不足8人(队)时,该单项竞赛将直接进行循环赛。

(二)秋千、射弩、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马术、龙舟、独竹漂、民族健身操等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竞赛和表演项目,按该届运动会相关单项的竞赛规程、表演项目规程规定的办法进行。

(三)参赛不足3人(队)时,该单项竞赛将予以取消。

(四)比赛执行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表演项目规则。民族赛马执行2011年审定的规则,民族健身操执行2014年审定的规则。

(一)竞赛项目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集体项目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个人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的单项竞赛项目,第1名获一等奖,第2名和两个并列第3名获二等奖,四个并列第5名获三等奖。因参赛者不足8人 (队)而直接进行循环赛的单项竞赛项目,第1名获一等奖,其他名次按顺序获二等奖(最多3名)或三等奖。

(三)秋千、射弩、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马术、龙舟和民族健身操等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竞赛前8名中,第1名获一等奖,第2、3、4名获二等奖,第5至第8名获三等奖。

(四)表演项目颁发一、二、三等奖。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注册:竞赛项目的运动员注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将参加竞赛、表演的项目和人数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三)第二次报名:

1.纸质报名:各代表团根据主办单位规定的名额,按要求逐队、逐人、逐项认真填写报名表,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3份(须加盖省级民族事务、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分别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2.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24时。

3. 第二次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十二、报到和离会

(一) 各代表团于2015年8月6日至8日期间报到,8月19日24时前离会(各代表团可派2名联络员于8月4日报到,协助承办单位安排该代表团的相关事宜)。

(二)单项竞赛项目规程对报到时间有规定的,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因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代表团自理。

(三)各代表团必须为该团成员购买运动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并在报到时出具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四)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一)各竞赛项目设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成员组成和工作方法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竞赛和表演项目正、副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照要求推荐并报主办单位审核批准。

(一)少数民族运动员均需备有民族服装。

(二) 运动员比赛服装,按各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三)运动员领奖时须穿着比赛服、队服或民族服装。

(一)比赛所用器材按各项目规程、规则执行,比赛器材的品牌、型号另行通知。

(二)表演项目所需器材由各代表团自备,如有特殊困难,可与承办单位协商解决。

代表团自备团旗两面,规格为2米(高)×3米(长),颜色自定,旗上标明汉文全称,自治区可同时标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文字,不得有其他标志。

赛事阵容

参考资料:

赛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设竞赛项目、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包括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搏克、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马术(民族赛马、走马、跑马射击、跑马射箭、跑马拾哈达)、民族健身操等17项,表演项目共计178项。

赛事场地

参考资料:

赛事进程

2015年8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开幕,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正伟出席运动会开幕式。开幕式上,刘延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王正伟致开幕词;巴特尔致欢迎词。开幕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刘鹏主持。开幕式文艺表演分为三个章节,分别以“吉祥草原、守望家园、中华梦圆”为主题,展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辉煌的成就,以及各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美好愿景。

2015年8月13日,以“相约鄂尔多斯,共享民族盛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大联欢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区广场举行。民族大联欢活动启动仪式由鄂尔多斯市市长、组委会执行秘书长廉素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组委会副主席丹珠昂奔宣布民族大联欢活动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组委会副主席刘新乐致辞。

201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颁奖晚会在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副主席丹珠昂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副主席刘新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秘书长武翠英,鄂尔多斯市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秘书长白玉刚,鄂尔多斯市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执行秘书长廉素出席颁奖晚会并为获奖代表团颁发奖牌、奖杯。在178个表演项目中,共评出一等奖55个、二等奖75个、三等奖46个。

2015年8月1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在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主席王正伟出席闭幕式并宣布运动会闭幕。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巴特尔出席闭幕式。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副主席冯建中致闭幕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副主席马明主持闭幕式。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巴特尔代表承办单位,分别向主办单位赠送纪念品。鄂尔多斯市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秘书长白玉刚代表举办地,分别向主办单位赠送纪念品。闭幕式上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旗交接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旗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手上,丹珠昂奔将会旗移交给河南省副省长张广智。闭幕式仪式结束后,大型广场音乐会《同心向未来》上演,在团结、欢乐、和谐的气氛中,共同庆祝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获奖记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团的《打鞄牛》等14个项目获得竞技类表演项目一等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表团的《达瓦孜》等12个项目获得技巧类表演项目一等奖;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团的《强军搏克》等29个项目获得综合类表演项目一等奖;北京市代表团的《龙腾九宵》等共计75个项目获三个类别的二等奖,西藏自治区代表团的《响箭》等共计46个项目获三个类别的三等奖。

另外,北京市代表团等11个代表团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体育道德风尚奖。

赛事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相聚内蒙古、共圆中国梦”为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以阿拉伯数字“10”与飞奔的骏马形象相结合为造型基础,突出运动会的届次和举办地特色。会徽整体造型体现蒙古族男儿三艺,即骑马、射箭和摔跤。“1”字部分的马头造型,灵感来自速度赛马;“0”字部分由弯弓和搏克手颈上的“江嘎”组成,整体颜色由代表天空的蓝色、代表祥云的红色、代表草原的绿色和代表大地的黄色构成。此外,“0”和英文字母“O”形状相近,“O”为鄂尔多斯英文(“Ordos”)的第一个字母,形态为圆形,预示着运动会在鄂尔多斯圆满成功,突出“相聚内蒙古、共圆中国梦”这一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吉祥物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包力格设计的《阿吉内》,造型是拟人化的小白马卡通形象。“阿吉内”是蒙古语,汉语意为骏马。蒙古族是马背民族,在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比赛中,跑的最快、最有耐力、能赢得最终胜利的蒙古马被称为“阿吉内”。白马在蒙古族人民心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它代表着纯洁、神圣、好运与吉祥。小白马“阿吉内”为拟人化的卡通造型,形象新颖、时尚可爱,它身着艳丽的传统摔跤服饰,憨态可掬,喜迎八方宾客相聚内蒙古大草原,共享大团结、大联欢的民族体育盛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主题歌《欢聚草原》由词作家克明、作曲家乌兰托嘎联袂创作。歌曲以天山脚下、彩云之南、宝岛台湾、林海雪原四个风格迥异的民族地域为背景,展现中国壮美河山和秀丽风景。热瓦甫、象脚鼓、杜鹃花和鹿哨作为不同民族的文化元素,映衬出中华各族儿女在党中央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里享受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手拉手、肩并肩,心心相印在草原,直抒胸臆,凸显各族人民心连心的血肉情谊、团结互助的精神风貌和共同实现中国梦的崇高理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宣传画作者为鄂尔多斯市纪玉韬和哈斯。作品将运动会特点、内蒙古地域文化特征以及会徽、吉祥物等元素有机融合,集中展示运动会主题,共4幅。第1幅:以蓝天白云下的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为主体,画面下方是一位蒙古族少女,手捧蓝色圣洁的哈达喜迎四海宾朋。第2幅:将金色的太阳、和平鸽、草原、赛马人以及会徽等元素巧妙组合,描绘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民族团结和谐、国家安宁和谐的优美画卷。第3幅:画面主体是吉祥物小白马分别展示运动会17个竞赛项目的卡通造型,与中间的会徽组成圆形。背景是生长于沙漠之中的胡杨林,展现运动健儿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第4幅:画面主体背景为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博物馆、民族大剧院和伊金霍洛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四个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建筑,前方为吉祥物“阿吉内”,展示内蒙古和鄂尔多斯市蓬勃发展的民族文化体育事业。

赛事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少数民族电影展演、鄂尔多斯民族商品展洽会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首次在竞赛项目中的集体项目以及表演项目中允许一定比例的汉族运动员参赛;首次将民族健身操列为竞赛项目。此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节俭办会的原则,控制人员规模,取消各代表团的观摩团;开幕式、闭幕式均安排在白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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