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21:18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组成,任期自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其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朱德当选为委员长,董必武、宋庆龄、康生、刘伯承、吴德、韦国清、赛福鼎·艾则孜、郭沫若、徐向前、聂荣臻、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李素文、姚连蔚当选为副委员长,姬鹏飞当选为秘书长。1976年7月9日,朱德委员长去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缺职,常务委员会人员作了相应调整:宋庆龄、刘伯承、吴德、韦国清、赛福鼎·艾则孜、郭沫若、徐向前、聂荣臻、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承、蔡畅、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李素文、姚连蔚、邓颖超任副委员长,姬鹏飞任秘书长。3.国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