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国家的出路

更新时间:2023-01-06 05:19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是中国社会学家吴景超创作的社会经济学著作,于1937年首次出版。

内容简介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收集了十六篇文章,都是作者在《新月》《清华学报》《社会科学》《大公报》及《独立评论》中发表过的。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在第一篇文章里,阐述了第四种国家的意义,而中国就是第四种国家,如何改变不幸的境遇,就是该书所要讨论的。全书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导言,全书的要义,已在于此,第二至四章,发挥这些要义,但每章都有一个中心主张:第二章提倡机械化的生产方法,第三章提倡节制人口,第四章提倡公平的分配。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20世纪30年代,围绕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未来出路,学界展开了论战,并身体力行推动中国社会的积极改变。其中,一派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将中国社会的出路置于农村改善和发展上,强调乡村建设和乡村教育,通过改变农村社会来实现中国社会的改善。另一派则以吴景超、乔启明为代表,他们把问题的出路置于城市的发展,强调社会经济因素分析,通过城市化和工业会,转移农村人口,提高农业技术,实现农村社会发展,进而实现整个国家的繁荣富强。事实上,这一观点也构成了吴景超一生的研究主题。《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作出来的。

作品思想

中国是第四种国家

吴景超根据人口密度和职业两个维度,将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分为四种。第一种国家,特点是人口密度高,在农业中谋生的人口比例低,以英德为代表。第二种国家,人口密度低,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也低,以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为代表。第三种国家,人口密度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比较高,以苏俄为代表。第四类国家,人口众多,密度大,谋生以农业为主体,以中国、印度以及东欧国家为代表。对于这四种国家,吴景超认为,第一类国家,人口密度需要改良;第二类国家则人口密度和职业协和,可称模范;第三类国家,职业分工需要改良;而第四类国家,无论是人口密度,还是职业分工都需要改良。

其中,第四种国家有两个特点,一是人口密度比较高;二是以农立国。这种国家人口的共同之处就是贫穷。他们主要的谋生方法是农业,但由于人口数量大,人均耕地面积便较小,一年辛苦的农业劳动只能解决温饱。稍有凶灾动乱,便会发生饥荒。这种国家的农民收入有限,消费结构单一,除了衣食住的消费外,没有其他消费类型。社会陷入到一种普遍贫困当中。这种现象一方面表示第四种国家人口过多,因人致贫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也表示大量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并没有在农业之外从事工业、商业等实业,缺乏生财之源。因此,要提高第四种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改良人口密度和职业分工是需要的。

作为第四类国家的现实,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和问题根源。这种现实情况导致中国经济社会条件的落后,造成了人民贫困和农村落后。在吴景超看来,影响一国人民生活程度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而这些因素恰恰是中国家作为第四种国家国情的具体写照。

第一个影响因素是国家的资源。中国的自然资源是比较丰富的,地域面积广、耕地多,煤藏量世界排名靠前,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和阻碍,丰富的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创造财富,改善国民生活水平。一个国家的资源禀赋是无法改变的,可求之举在于另外一些因素的改善上。

第二个影响因素是生产技术。中国在技术上的落后是显而易见的,包括生产工具(机械技术)的落后和生物技术(种子等)的落后。农业生产中机械的使用并不广泛,更直接的则是充足的不计成本的劳动力使用。有限的人均耕地面积进一步加剧了旧技术落后导致的人均产量低下和贫困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农民本身,小农缺乏资金引进和改良生产技术,缺乏受教育而不能用科学知识去增加生产。农业尚且如此,工业等实业的生产效率更是落后。工业生产技术的落后,导致中国的都市和工业发展弱小,进一步的结果就是都市和工业对农业人口的转移就业能力太小。大部分人口都挤在乡下,使乡村和农业呈现出一种畸形发展的现象。生产效率低下,使得中国无法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这是中国落后贫困的根源。

第三个影响因素是人口数量。中国人口太多,达四亿。连同其他因素作用在一起,结果生产产出有限,然分利者众,造成人均资源有限。落后的生产产出难以提供更多的食品和享受,结果只是人口“越生越穷”,人民生活程度提高无从谈起。庞大的人口数量是整个国家的最大敌人。具体说,一者是庞大的人口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的主要条件是用机械的生产方法,来代替筋肉的生产方法。而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存在阻碍了新技术的采用。二者是庞大的人口是中国大多数人民贫穷的主要原因。三者是妇女大量生育,对于其身心健康以及婴儿的成活率和发育都造成了影响,不合人道之举。吴景超受五四以来新风之影响,重视人道,倡导妇女权益保障。此外,人口膨胀也给卫生事业发展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因为随着医疗水平的改善,人口死亡率会大幅降低,不断增加的人口数量会严重加剧卫生事业负担,造成公共卫生和医疗福利难堪重负。

第四个影响因素是分配方式。吴景超指出,世界各国都存在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的问题更为严重。这种不公平分配的关键在于大多数社会成员陷入到贫困中。这些社会穷民,一方面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技能,另一方面缺乏发展资金,无法从事实业等,缺少改变自身社会程度的有效能力。

中国社会的分配不公除了上面提到的收入分配不公外,吴景超还特别提到了社会地位的阶层分配不公问题。在他看来,阶级不同于等级,前者是基于建立在天赋基础上的分工和经济能力所产生的差异,而后者则是建立在身份差异的基础上的。前者是流动身份,后者则是世袭身份。社会阶级是一种社会组织现象,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无法改变不同群体间的地位差异。“所谓公平的社会,是不消灭阶级制度,也可以达到的。”因此,建立公平的社会,并不是要消灭阶级,而是要赋予和增强社会下层建立在个体天赋基础上的社会流动性。但是,当时之中国在阶级分布上呈现出两端极化的社会现象,一端是社会权者和富者,另一端则是农村的穷民。由于地位差异和流动障碍,社会下层缺少上升的机会,尤其是普遍的受教育机会。同时,生活也缺乏保障和足够的就业机会,很容易陷入贫困。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

作为第四种国家的中国,虽然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并没有富强起来。中国以农立国,但农业和工业等实业技术落后,人扣众多且愚弱,社会两极分化,占社会总人口比重高的农村人口陷入普遍贫穷。对于如何提高整个社会,尤其是农村人口的生活程度的问题,吴景超给出了四种途径,分别是充分利用国内的资源;提倡机械化的生产方法;提倡节制人口;提倡公平的分配。具体来说:

第一,充分利用国内的资源和禀赋。这表现在要开垦更多荒地,开采更多的矿产资源等。

第二,提高生产技术,使用机械。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国家中,无论人口多少,其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业中对机械和生产技术的采用普遍。新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产出,提高了国民的生活程度,使国民可以在基本的衣食需求满足之外,获得更多的享受。而中国农民却由于技术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只能解决温饱,如遇凶年灾荒,以致饥殍遍野。同时,通过工业等实业技术的改善,发展都市,也可以为乡下贫穷的过剩农民提供一条生路。因此,吴景超认为不但农业的技术要改良,其他实业的技术也要提高。只有在农业、工业、商业和矿业、交通运输等方面都要赶上欧美,这样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

第三,节制人口。中国传统观念强调多子多福,人口数量不断激增,生存压力不断增大,导致人均耕地面积狭小。产出少,食者众,以致庞大的人口数量成了人们的敌人,成为中国发展的一大阻碍和社会普遍贫闲的重要原因。对此,吴景超提出,一方面要开垦土地,另一方面要发展工业和都市,转移农村人口。此外,更根本的则在于节制人口,控制人口过度超前增长。减少人口压力的方法,消极的有移民,积极的有节育。节制生育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中国应该采取的人口政策。但吴景超也认为,对于节制人口,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认识和共识。在这种情况下,节制人口需要分两步走,首先,积极宣传节育知识,改变社会大众的观念和认识。承担这一任务的是各地基层卫生机关。各基层卫生机关等应充分供给医疗卫生和节制生育的基础服务。其次,如舆论已经成熟,则由政府在各地设立妇婴保健所,义务地供给各种人民以节育的药品和物件等。向义务教育一样,将节育帮助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第四,改善分配方式,实施公共分配。各国的分配方式,大多都不公平,中国也不例外。但建立公平的分配方式,并不是要提倡平均主义,而是建立在能力基础上,承认分配的差异,但不致差距过大。在如何实现公平分配的问题上,吴景超强调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税收手段,开征所得税和遗产税,发挥其对财富分配、减贫平等的调节作用。另一个是发挥政府对社会下层阶级的保障作用,诸如受教育、就医、风险救助等。

改善公平分配,还表现在社会结构的优化和阶层流动上。阶层社会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其平等之处,在于社会成员可以在自己天赋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流动,下层阶级具有向上流动、改变自身低下社会地位的机会。吴景超认为,所谓公平的社会,是不消灭阶级制度也可以达到的。在他看来,事实上阶级无法消灭,因为一者个体之间存在天赋差异,二者存在社会分工(社会组织过程中存在权力)。在社会存在两个极端阶级(资产阶级和劳动阶级)之外,吴景超强调要大力发展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介于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力量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中国农村社会的出路: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

通过比较中国与美国的农民在家庭日用品消费方面的差异,吴景超指出,中国农民的生活贫困。中国农民生计困难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农民的农场太小,耕地面积有限;第二,生产方法落后,机械使用程度低;第三,交通不便,农产品无法外运出售;第四,受国外廉价工业产品侵入影响,如纺织丝茶等副业生产的衰弱;第五,便是剥削势力的大量存在,这些剥削势力包括地主、高利贷者、苛捐杂税、匪兵勾结的骚扰、奸商,甚至还包括农民的子女(因过多生育导致家庭返贫)。这些原因导致当时中国农村的破产普遍。后来,吴景超又提出另外一个造成农村贫困、农民负担加重的原因,便是“新政”的实施。新政本是积极的,有为的,政府试图负担起原本不需要负担的治理责任,主要如“管(理)”、 “教(育)”、 “养(路)”、“(保)卫”等。但是,这些公共管理服务的实施,却需要财政支出负担。在以农立国的中国,农业和农村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结果便出现了尴尬的逻辑:人民的负担加重,是由于政府的支出增加,支出增加的一个原因,是由于推行新政。结果,新政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贫困。

吴景超便将农民生计的民生问题与经济建设联系在一起,认为政府要承担起经济建设与发展民生的义务,通过经济建设改善农村民生。在他看来,农民的生计问题是经济建设的一部分。要解决它,就只能依靠政治化的力量,集中全国的人才,集中全国的力量,制订一个经济建设的远大计划,然后协力实施。具体说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举措:1.开垦荒地,扩大农场面积。但唯此一法,远远不够,因为土地增加的潜力始终有限,根源在于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2.扩大中国农场的第二个法子,便是发展农业以外的实业,吸收农场上的过剩人口,而这要与农民节制生育共同实施。3.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应该通过整理田赋、厘定财源来实现,而不致加重农民负担。4.政府要通过财力协助、对地主过多的土地征收高额累进税等方式,使大量佃户和半自耕农获得土地,变为自耕农,因为自耕农是农村社会的中间力量,有恒产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逐步摆脱贫困。5.政府通过整理田赋和税收外,还要积极地培养新的税源,就是要鼓励除农业以外的各种实业的发展,大量使用机械,提高生产效率。

吴景超认为,中国的经济基础支持不住新的政治。而新政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因此,为巩固新政的基础,中国人民的经济生活非彻底地现代化不可。而国民经济建设是基本、迫切的工作。综观世界经验,近代都市化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的改良、工业的革命、商业的发展。而这些经验对中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吴景超提出,中国农村乃至全中国的出路,就是要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发展都市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要兴办工业。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分食者众,农业已无路可走。过剩的人口迁入都市,进入工厂是明智的选择。第二,要发展交通,增加城乡、地区之间的原材料和商品流通,扩大产品市场,增强产品的市场选择性。第三,要扩充金融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吸收内地的现金来做生产的实业,另一方面可放款于内地,使农民减轻利息负担。他认为,都市与乡村并不是敌对的,而是互助的。第四,便是中国的领袖要有“都市意识”,放弃对农业的沉迷,要重视实业,强调以工业等实业立国,而不是农业立国。

当然,并不是因工业而废弃农业。实际上,各部门经济要平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协调高效的效果,从而实现效用最大化。而在中国发展都市,主要是加快推进现代都市的工业化生产,转移农村人口,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促进农村的发展。实际上,对于以农立国却遭遇农业破产的当时的中国,发展都市和工业化,救助的不仅是中国农村,还是整个中国社会。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农村破产,农业凋敝,农民贫困不堪,整个国家陷入发展困境中。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都在积极探索中国社会发展的出路,或举革命观点,或行乡村建设,或寄希望于政治改革,或强调教育之为本。面对当时中国的社会问题,吴景超独辟蹊径,主张发展都市和工业,以救济农村。它是一种新的关于中国发展道路的探索,这种道路显然异于“乡村建设运动”之路。

在知识贡献上,吴景超提出了一种综合的经济社会分析方式,将社会问题与经济建设紧密地联系起来,强调一种综合的分析出路。在他看来,工农业技术要同时提高,而不能只将落后视为是农村的问题,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肤浅之举,而要从城乡社会经济体系整体出发,综合考虑。因此,一方面,要改良农业,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出;另一方面,根本的是要发展工业,发展都市。

作品评价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吕文浩:《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问题提出了一种总体上的分析框架。吴景超也有其他有分量的著述,但因多为某一个方面的研究,没有对中国的经济社会问题做出总体上的论断,所以影响力都不及该书。“第四种国家”已经成为对时代课题做出有力回应的标志性论断,该书也因之成为代表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水准的经典著作。

出版信息

作者简介

吴景超(1901—1968),中国社会学家。安徽歙县人。1915年考入清华留关预备学校。1923年去美国米尼苏达大学,主修社会学,获学士学位。1925年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获博士学位。1928年回国,在南京金陵大学讲授社会学原理及都市社会学等。1931年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35年到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工作。1947年回清华大学任教。1952年后长期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主要著作有:《都市社会学》《第四种国家的出路》《社会组织》《社会的生物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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