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师范学校

更新时间:2022-03-23 21:02

简易师范学校(lower normal school)是2013年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的教育学名词。

定义

国民政府时期培养初级小学教师的初等学校。根据教育部1935年公布《修正师范学校规程》规定,设简易师范学校,或于师范学校及公立初级中学内附设简易师范科。以县市设立为原则,设在乡村者,称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生源要求为小学毕业生,修业年限为4年。在执行过程中,还招收了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1年。毕业生充任简易小学、短期小学及初级小学教师。

出处

《教育学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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