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1 14:06
管廷献(1846—1914),字士修,山东五莲小窑村人。清光绪九年(1883)癸未科中一甲第三名(探花)。 管廷献英年华发,才能奇特;读书治事,明敏通达。管廷献参加同治六年乡试,考中举人。光绪九年,应考礼部会试,夺取会元。同年廷试,钦赐一甲第三人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光绪十五年,管廷献出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六年,管廷献出任会试同考官。十九年,再次出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后来,历任补江南道监察御史、署兵、刑、工科给事中。
光绪二十年(1894),管廷献出任补御史时,适逢甲午中日战争,清朝战败,赔款二百兆。朝廷财政陷于困境,然而宫廷内用度却依然奢侈无度,毫无节制。对此情形,朝中大臣束手无策。管廷献敢于直言上疏,他上“奏为清节糜费,以裕帑储,而培元气。” 管廷献在奏折中分析:户部由于赔偿款额太大,请大学士、六部九卿以及各省督抚,通盘筹划。户部束手无策、无办法,难道内外诸大臣有办法吗?即便有法,也不过是“增加厘税,推广捐例”。天地生财是有数的。“上之所获日以多,下之所蓄日以少”,就怕百姓贫乏,众志日离;而“剜肉补疮,病且益甚”。所以,今日理财,“不在开源也,亦节流而已,不必变法也”。
管廷献列举了康熙、雍正、乾隆年间,虽然有“大兵大役,亦所时有,未闻用不足也”,管廷献以数字说明问题。他指出部臣“拮据为虚。不知此五千余万,果皆实用实销,为必不可少之款乎?”最后,管廷献讲“为今之计,宜饬户部,将现在岁支之款,与乾隆以前岁支,彻底清查,认真比较。昔有而今无者何款,昔无而今有者何款,同一款也,减于昔者何事,增于昔者何事,逐款分晰,出具案语,汇造清册呈览。”“无关实用者,并可酌量停止”。此外,“皇上亦宜力求俭约,宫中所有用度一概规复旧制,不使稍有增加。” 管廷献认为全部清理后,税赋银两可裁,造船制炮也会成为可能。
光绪二十六年,管廷献又上奏“疏通商运,以济民食”。他上奏称:“河南开封以东,接连山东兖、曹、泰安各州,沿河一带,秋收最丰裕。若采买小米由黄河上驶,运至孟津,再用车运至陕州会兴镇,雇用返回的空载盐车,转运比较方便、快捷。” 管廷献累官至直隶永平府知府之职。
辛亥革命爆发后,回乡闲居至卒。他素负文望,著有《莒州志稿》《梅园奏议》《梅园诗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