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23:16
鄂温克族篝火舞又称圈舞,是山上鄂温克族的自娱性舞蹈。篝火舞纯朴自然,至今仍为鄂温克人所喜爱。最初,篝火舞只是夜晚人们牵手成圈围着燃烧的火堆转跳,发展到后来,这种舞蹈已经不限于围绕篝火跳了,也可以在晴朗的白天于林中空地上转跳,或者围绕一棵大树转跳等等,因此又叫圈舞。
篝火舞曾有过丰富的舞步,流传至今仅剩下由三种独具特色的舞蹈动作组成。第一是走步,鄂温克语称作“伊堪”,是一种慢板节奏的动作。表演者手拉手围成大圈,第一步先迈左脚,第二步右脚踏于左脚前,在身体向圈里扭动的同时,左脚又准备迈出,如此反复沿顺时针方向走动。第二是跳行步。鄂温克语称“吐茹格”,从右脚开始向左跳踏步,同时左腿成“小掖腿”,然后左脚跳落地,右腿屈膝并自然前抬。跳这一动作时,手臂必须架起,男舞伴的手要托住女舞伴的手(男下女上),在中板的节奏中顺时针而行。第三是快跳步。鄂温克语亦称“吐茹格”,属于强节奏的快板。其作法是众舞者手形连臂下垂,舞步很象我们作游戏时前后脚交换着踢毽的动作,但须在略低位置上连续换脚踢跳,属快板高潮动作。要跳到前俯后仰缩小圆圈。每当右脚踏地身体前倾时,手臂略向后摆,头部向圈内集中,形似一个“撮罗子”(即一种圆锥形帐篷)的形状。当左脚踏地右脚离地时,上身又略向后仰,手臂也略向前摆。全体舞者按顺时针方向移动,跳速逐渐加快把全舞推向高潮。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这地方十年九旱,天上的神仙便用手指划开一道沟,把深山里的水引来,故名神指河。河两岸对峙的山峰上层林滴翠,野花流火;河水簇拥晚霞欢唱流淌,鱼们成群结队地游翔,欢快而又自由。河这岸绿草如茵的开阔地中央,有三堆锯好的木头搭成规整的圆锥形。
接着,少女们给老人和外来的客人敬酒,表达民族的情感,这是祖传的规矩。响亮的一通锣鼓之后,大家情不自禁地手拉手、脚跟脚,列开一支支彩虹般的队形,围着篝火欢跳起来。斯琴大婶首先领唱,大家随唱,踏着欢快的节拍,顺时针地旋转。歌声由低到高,舞步由慢到快,越跳越欢,场面更加热烈了。
鄂温克族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黑龙江省讷河县和内蒙古自治区,有人口26315人。鄂温克意思是“住在大山林里的人们”。大部分鄂温克人以放牧为生,其余从事农耕。
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另一传说,他们的故乡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之,鄂温克人生活在贝加尔湖以东和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的山林中,使用弓箭、扎枪,从事打猎和捕鱼。食物用火烧着吃,或把石头烧热,放入盛水的皮桦桶中煮肉吃。取火用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用桦皮纤维引火。住桦树皮盖的“撮罗子”。当时正处在母权制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族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鄂温克族有渊源关系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在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的“鞠”部落等。后来,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来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一带,明代文献中记述的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包括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专指则是鄂温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