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之伟

更新时间:2023-07-10 00:18

籍之伟,男,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原书记 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北京城市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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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下午,北京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闫成在北京电影学院全院干部大会上宣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侯光明、籍之伟同志职务变动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贺岩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侯光明同志担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正局级),籍之伟同志不再担任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职务。2012年,受北京城市学院邀请,担任北京城市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院长。学习简历

1982年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本科毕业,理学士,

1986年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系毕业,法学士。

任职简历

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

北京师范大学校党委委员、党委青年部部长,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北校工作部部长,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

全国高师学生工作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心理卫生学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中国高教学会大学生就业指导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北京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会副会长,

高校德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人民政协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

在从事党政工作的同时一直从事教育学、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

北京城市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院长

社会兼职

北京高校艺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北京市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顾问,

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

奥运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高教学会理事、

全国高教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

荣誉称号

曾获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北京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

德育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干部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工委、市政协机关、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党员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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