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晓东

更新时间:2023-01-03 10:01

米晓东,1970年5月出生于河北石家庄,大学文化。曾任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米晓东主要负责打理周滨在海油和陆上油田买卖的生意,被称为周滨的“白手套”。因中石油腐败案出名。

人物经历

1970年5月出生的米晓东,是老海油子弟。其父曾在新疆的中石油油田工作,中海油成立后调至南海西部公司任副总经理,颇有威望,已退休多年。米晓东在湛江的南海西部公司家属院长大。

米晓东曾就读于西南石油大学1988级油藏专业,与周滨是西南石油大学同学。米晓东从西南石油大学毕业后到中海油南海东部公司工作,2005年前后离开南海东部公司,之后在深圳的一家外资石油公司短期供职。2006年前后到北京,与周滨合伙做生意,负责打理周滨在海上和陆上油田买卖的生意。

人物事件

2010、2011年,在米晓东具体操办下,周滨作为中间人,曾将数批国产的采油树设备销往伊拉克米桑石油油田的中方作业公司。

“米晓东及周滨的公司也不是该采油树生产企业的股东,他们只是从各厂家采购设备,利用关系帮助销售,赚取中介费。”

由于伊拉克方基于以往的经验,不接受原产地为中国的井口设备(高压部分),米晓东运作的这批采油树设备是从中国绕道美国,再转口到伊拉克。“为了回避伊拉克方的审计,部分设备甚至委托钻探服务的承包商代为购买。”但是在伊拉克方的监管下,这部分设备并不能真正投入使用,只能悄悄消化掉。

米晓东、周滨及其亲属涉嫌以不名誉的手段取得中石油长庆油田的两个高产区块,并转手获得高额收益。

2012年12月,周滨从自己的别墅中被警察带走。

2013年6月,米晓东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3年12月被逮捕。

自2013年8月底撒开的中石油腐败案大网,已经悄然笼罩整个石油系统及海外油田设备采购领域。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干部米晓东,在“十一”国庆节前后被带走。

2014年11月,米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5月,再次被逮捕。

一审判决

2016年6月15日,宜昌中院一审认定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6年7月14日,湖北宜昌中院对有周滨“白手套”之称的米晓东等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2016年7月20日,宜昌中级人民法院查证,米晓东伙同杨保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2116万余元,实际分得人民币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杨保东伙同米晓东、周滨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4012万余元,实际分得人民币1729万余元。

宜昌中院还认为,米晓东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米到案后,还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米晓东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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