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21:57
1950年,属一区。
1965年9月,在县城建置精河镇。
1966年2月,原团结公社一大队三队和二大队的三、四队共3个生产队组成城镇大队,交精河镇管辖。
1984年,建立精河镇。
2011年末,精河镇下辖3个社区:团结、幸福、和平。
截至2019年10月,精河镇下辖10个社区:团结社区、滨河社区、和平社区、幸福社区、绿园社区、东郊社区、锦福社区、康宁社区、锦园社区、东城社区。
精河镇地处精河县中部,东、南、北与茫丁乡为邻,西与托里乡接壤。行政区域面积22.82平方千米。
精河镇地处精河洪积、冲积扇上,地势南高北低,较平坦,海拔299.6—322.4米。
精河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日温差大、干燥少雨、多大风;冬季漫长严寒,夏季短促炎热,春秋季节变化剧烈。多年平均气温7.3℃。年平均降水量145毫米。
精河是精河镇境内最长、水量最大的河流。由南向北流经精河镇、茫丁乡流入艾比湖。
2011年末,精河镇辖区户籍总人口达1.78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64万人,城镇化率92.14%。另有流动人口2348人。总人口中,男性8764人,占49.39%;女性8982人,占50.6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06万人,占59.55%;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共7200人,占40.45%。2011年,人口出生率10.92‰,人口死亡率4.63‰,人口自然增长率6.29‰。
截至2018年末,精河镇户籍人口有18963人。
2011年,精河镇财政总收入110万元。农业总产值711万元。
2018年,精河镇有工业企业103个,其中规模以上10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0个。
精河镇的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2011年,棉花种植面积2390亩,产量836吨。畜牧业以饲养羊、牛为主。2011年,羊饲养量166只,年末存栏156只;牛饲养量97头,年末存栏90头。截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115亩,主要以防护林为主。
2011年,精河镇的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606万元,比上年增长5.7%;城乡集贸市场5个。
2011年末,精河镇有6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亿元。
2011年末,精河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954人,专任教师91人;小学2所,在校生3312人,专任教师18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1所,在校生1641人,专任教师13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2100人,专任教师174人。
2011年末,精河镇有文化艺术团体2个,演职人员19人;音乐、舞蹈、戏曲协会各1个,会员100余人。影剧院1座,大放映厅座位800个,小放映厅座位50个;县文化馆1个,占地面积约155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1个,面积600平方米;综合文化站1个,总面积729平方米。社区文化室3个,总面积达1129平方米。2011年,创作完成情景剧《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快板《和谐社区展风采》等文艺作品。
2011年末,精河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二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私立医院2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病床280张,固定资产总值51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5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120人次。
2011年,精河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67户,人数2158人,支出369万元,月人均142.5元;城镇医疗救助188人次,支出14.0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户,人数20人,支出2.8万元,月人均116.6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080人次,支出9926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0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59人,比上年末增加139人。
精河镇境内有312国道穿过。
以县名得名,源于“精河”河名。“晶”或“精”为蒙古语,意为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