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6 15:58
信息消费是精神消费的最高形式。附加在品牌上的信息成为精神消费者最重视的附加值之一,消费者通过消费名牌产品获取附加在品牌之上的、被广泛认可的信息内容,例如品位、潮流。
对于社会信息内容的消费是普遍的精神消费。获取新闻、知识、技能是精神消费的正统追求。
搜索引擎是信息消费的经典产物。消费者从搜索引擎中分析、获取、比较信息从而达到信息消费的目的。信息消费大部分免费,仅少数特定信息由信息生产者收费提供。
网络游戏是精神消费的经典产物。网络游戏通过创造虚拟环境使消费者获得在实际中无法获得的精神快感,从而乐意为游戏付费并达成消费。
1.消费效果的多样化。
由于文化的多元化决定了精神消费形式的多样性。比如:有的人喜欢体育活动;有的人喜欢看电影和各种演出;有的喜欢上网聊天查资料;还有的喜欢打麻将……不同的消费者对精神产品的消费需求不同。比如青少年由于年龄的特点而喜欢“超级女声”;平民乐意看“同一首歌”。世界三大男高音歌唱家在北京的演出,则更多的是满足高收入和高水平的消费者。而物质消费则不同,同一双皮鞋,对于平民与高雅人士而言,其消费价值是相同的。一台彩电对所有消费者而言,其消费价值也是相同的。但精神产品的消费价值对不同的消费主体来说会有不同的效果,因而也就具有不同的评价标准。例如,一部《巴尔扎克全集》,对于一位文学教授与一位农民来说,其消费价值就有很大的不同。
2.精神消费需求的持久性。
一般商品如:住房、汽车、家电等,不是持续的消费需求,一定时间后,市场处于一个相对而言稳定的、微幅增长的状态。而精神产品则不同,它不但市场引导和创造力强,而且是一种弹性很大的持续性消费,能不断地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这种消费的需求弹性大,消费空间和容量巨大。比如优秀艺术家的作品,当消费者被它吸引后,他会终其一生地想尽一切可能去收藏他的作品,而且是越齐全越好,即使是节衣缩食也无怨无悔。
3.精神消费具有超时空性与价值的增值性。
一般物质商品消费是一种纯粹的价值耗尽,一双鞋大多能穿一两年;一幢房大多能用几十年。而优秀的精神产品则具有永久的魅力,为历代消费者所共享。例如,中国古代的《诗经》与唐诗宋词以及古希腊的神话、史诗等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作为超时空的价值载体,艺术品具有其他财富不可比拟的保值增值性,甚至连货币也在它的面前黯然失色。这可从艺术品拍卖价的一路攀升中可见一斑。
4.精神消费具有再创造的性质。
精神产品的消费不但是一种商品的消费,也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播与接受,并且具有参与性,要求消费者投身其中。比如,卡拉OK、交谊舞、电脑游戏的魅力正在于它们的参与性。不仅如此,精神消费还要求消费者在参与的同时调动自己的各种潜能,发挥想象,创造一个新世界,因而更能给消费者带来身心的愉悦和精神的满足。另一方面,就精神产品的生产主体而言,由于精神消费产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而生产的,其中就蕴涵了创作者的能力、灵感等非物质的劳动。因此,精神产品的价值评判就不能以其商业价值来作为评判依据,精神产品的生命力与其商业价值并无必然联系,比如:司汤达的《红与黑》在他生前只卖掉17本,被看作是一部平庸的纪实性作品,但在50年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它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而争相传阅。福克纳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初次出版时,被读者冷落,一年内只卖出极少几本。但后来这部小说被译成许多种文字在各国流传,福克纳本人也主要因这部作品而获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衡量精神价值的标准与衡量市场价值的标准不同。衡量市场价值的标准就是看消费者的欢迎程度,而衡量精神价值的标准主要是看它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提高消费者的精神水准的程度以及它在艺术上的成就和是否带来了一些新的东西。
5.精神消费具有意识形态性。
精神消费从来不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消遣,它总是与特定的社会、民族、阶级以及集团的利益相关。精神消费和接受的实质是通过艺术娱乐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传播和再生产特定阶级、阶层的意识形态观念。当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这种意识形态性质有不同的表现。例如,《诗经》这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历来被统治阶级所赞赏所传播,这绝不是单单为了让读者去审美与消遣,同时也是想通过它的影响,向读者传输“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温柔敦厚的意识形态观念,借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